他死得很惨。
大家都很惊恐,周旋与杨兵起调查。但是,知道是谁杀郭小军——没错,能看穿杨兵眼睛。他与有过身体接触,盯着他眼睛看过,在他最没有防备时候,他没有什能瞒过。可不会告发他,因为也讨厌郭小军。
这天晚上,依然像之前两天那样,偷偷从商场三楼店铺出来,到地下四层坟墓去。可不是去上坟,虽然明天就是清明节。独自来到幽暗地下四层,拿着手电接近死尸堆,同时还戴上副口罩,以免在腐尸气味中晕倒。
来到那些发绿发黑尸体中间,看着具具可怕尸体,有肚子鼓起来,有长满尸斑,有残缺不全……但没有恐惧,而是蹲下来掰开个女尸手指,要把她无名指上枚钻戒摘下来。可死人手指硬得像木头,怎也没法把它脱下来,索性用尽全力把这根手指掰断。从死人指间偷下来钻戒,在电光里闪烁耀眼光芒。不知道这是真是假,也不知道什牌子,只觉得很好看,应该很值钱——尽管在世界末日最不值钱就是钱。
你是不是觉得疯?为什要偷死人东西?死到临头,就算抱堆金砖又有什用?像你这种在大城市长大人,不会理解生下来就穷得饿肚子人想法。就是喜欢这些东西,因为这是辈子都不可能得到,就算每天从天亮到天黑都在给别人洗头,也永远洗不出枚这样钻戒——若是真货话。在这个世界末日地下,只要不害怕死人,就能轻而易举得到所有东西。在把钻戒攥在手心刹那,感觉自己很幸福,即便明天就会死去!
把钻戒戴在手指上,这根又细又小手指,可以戴上所有戒指。可是,只戴三秒钟,又把它摘下来。
身后响起脚步声。
就当惊慌地要回头时,只冰凉手蒙住嘴巴。这才是真正让惊恐。眼前是那堆死尸,而那只手给感受,就像具恐怖僵尸!无法抵抗。随即另只手摸到胸口,将拖进旁边角落。
那只冰凉手扯开上衣拉链,很快又扯开内衣。不知是谁两片嘴唇,吐出沉重气息,在身上啄来啄去,还流下黏黏口水——比那些死人尸液更为恶心。
看不清那个人脸,因为他用块黑布蒙住双眼。在地狱般黑暗中,上半身裸露,下半身裤子也被褪下来。挣扎是那无力,因为自己实在太娇小,只有八十多斤,对方体重可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