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在七楼走廊发现
“是,可是又很害怕,旦被所有人看到,那就是死那天。”丁紫呼吸越来越虚弱,“所以,喜欢在地下,不会再有那多人,永远黑夜。而且还有你,光。”
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因为实在不知道,还能再给她多久光。
有种预感,活不到明天早上。
虽然,在地下每个人,都看不到明天早上太阳。但不想让丁紫孤独地死去。如果,还有灵魂,请让照亮她眼睛。
地下那多早晚要死去幸存者中,最可怜,莫过于那个叫正太七岁男孩。他是地底唯能与做朋友幸存者。他惨白肤色让人不敢靠近,而就喜欢这样特别人。正太眼神很有杀手气质,能在昏暗灯光下秒杀所有人。也许再过二十年,他会成为下代让人闻风丧胆杀手——对不起,忘世界末日,这孩子可能连明天都过不去。
在彻底黑暗地底,她已经直接叫“光”。好吧,也乐意接受这个叫法。
“也谢谢你,因为有你,才会发亮。”
哎哟,这句怎说得那肉麻?连自己都不好意思。丁紫却整个蜷缩到怀中。她抚摸着眉毛与眼角,自言自语:“在想象光样子。”
“光?”
虽是自己名字,却从来没有想过,光是什样子。
正太直对杀手身份深信不疑。虽说小孩子是不能骗,他们对任何事都会当真,但这件事并没有骗他。
是个杀手,来这里使命,就是杀死某个人。
想,那个人也逃不,他也很快会被黑暗与寒冷吞噬——在此之前,必须杀他。
没有人会关心他死活。每个人都只顾着自己能否再多活天,就算再死几个人,也不会引起多分同情。
第七天,凌晨四点。
“就像你这样。”她不停抚摸脸,就像盲人必须靠触觉和嗅觉才能分辨个人,“你为什不问秘密?不问杀死海美原因?”
“每个人都有自己秘密,甚至足以导致杀人秘密。虽然很不幸,但不想知道。”
有句潜台词没说——因为,也有这样秘密。
“光,从出生那天起,就没有感觉到过光。世界全是暗,因为自己就是暗,只能想方设法把自己装作是亮——但这没有用,不过是截短短蜡烛,遇到点风就会熄灭,再也不会有人看到。”
“你想被耀眼光笼罩,让全世界人都能看到你,不愿被人遗忘,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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