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碰他!”突然,有个男人声音响起。
猛地睁开眼睛,那头狗熊似畜生掉头离开。
是谁救?仔细回想那个声音,不属于任何个幸存者。就当为还活着而庆幸时,整栋大楼灯光熄灭。
平静地接受这个事实,谁都无法逃脱死亡降临。喝完莫星儿留给最后半瓶水,剩余食物已被群狗抢光。伤口蛆虫在快速蠕动,就快变成群小苍蝇。
不知什时候,被群打架狗叫声惊醒,眼前亮起手电光芒,是大楼主人罗浩然,还有他那条米黄色狗。
要死,还活着干什?”
“为活着。”
就这最简单四个字,让她丢掉手中刀,逃出弥漫着血腥味哈根达斯店。
不久,大楼主人罗浩然带着他狗巡逻到底楼发现凶案现场。随后许多人都围拢过来,目瞪口呆地看着这残酷景象,如实地供出阿香。
小时后,听说阿香死。
“求求你!给口水喝!”顾不得自己这把年纪,向这个中年男人哀求。他手中还有半瓶水,却拧开瓶盖送到他狗面前——狗舔着瓶口把水喝光。
“你还记得脸吗?”罗浩然摘下口罩,用手电往自己脸上照照,眯起眼睛看许久:“不,不记得。”
“十七年前,们见过
重伤员只剩下个人,孤独地躺在底楼哈根达斯店里,看着黑暗中天花板,看着地上永远也擦不干净摊摊血迹,闻着从自己伤口里发出臭味——已经发炎化脓,堆白色蛆虫爬进爬出,吞噬着肌肉与血液。再过几天也许它们会变成苍蝇,从嘴里飞出来。
将会以最痛苦方式死去,但只要能多活天,或者个小时,哪怕分钟,也要活着。每时每刻都是折磨,单纯地消耗食物、水和氧气。人们遗忘这个地方,把抛在这寒冷寂静地底,只有莫星儿偶尔来照顾。
真正让害怕是饥饿猫与狗,它们把食物全吃光,又开始自相残杀。好几条狗围绕在身边,不时来嗅伤口,它们闻到化脓恶臭,还有行将死去腐烂之气。想等到死以后,如果没人把埋葬,肯定会成为它们美餐。
终于,看到那头像熊样大猛犬。
它迈着可怕步子走来,露出白森森牙齿,路淌着充满腥气口水。从这畜生凶恶目光来看,它是想要把吃。躺在地上无法反抗,对它说切人类语言也是徒劳,只能闭上眼睛,等待被咬破肚子,挖出内脏时刻。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