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完美世界 > 枫叶一秋 > 原烽番外

原烽番外(1 / 7)

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页

终于见到那人,二十来岁年轻男子,果然是个温柔人,说话都不曾高声,总是带着温和笑意,对待学生也极有耐心。乍看其貌不扬,细看眉眼倒有几分秀气,举止十分文雅。

看起来倒像是个君子。

他心怀挑衅,故意摆个冷脸,对那人爱搭不理,偶然开口

于是他又找到母亲。

原夫人看过,微笑道:“你哥哥说得不错,确是更胜你筹。”

虽也隐隐意料到,依然还是泄气。他知母亲赏鉴向是没错,嘴上却道:“他又比高明在哪里?”

原夫人道:“你诗作快意胸襟,也是不错。这首嘛……温柔淡泊,词句清新,起句对落花枯草是怜惜态度,‘停霜亦是生涯’又道出傲骨坚韧,而不见锋利;末句‘心随白云过万家’见自在心境。你诗锋芒如宝刀利剑,他诗恬静似深山大川,境界自然有高下。”

他彻底没话说。

他生于富贵,长在锦绣,天资聪颖,事事学就会点就通,读书更是拔群,从来都是志得意满。

那年十六岁,他过枫林有感,写首七绝,赞枫叶于肃杀之季,作烈火之态,艳绝万里霜天,不肯和光同尘,独向世间明态度。这诗写得是意气风发,豪情万丈。所阅之人,无论是同龄少年,还是把年岁老先生,都赞赏不已。

适逢堂兄到家里做客,论起文谈起诗,便看他这首新作,也是连连称好。他正自得意,堂兄却有意打压他气焰,笑道:“近来恰好也看到首咏枫诗作,也是写得高明,与你相较起来……”

他忙问如何。

堂兄笑道:“似乎略胜筹。巧,那首也是七绝,用也跟你是同个韵。”

原夫人又微微笑:“作这诗想必是个温柔坚忍、平和大度之人。”

他故意道:“这般温吞少情,看是个老气横秋之人!”

回到厅堂,得意神色早扫而空,问兀自窃笑堂兄:“这诗是谁作?”

堂兄道:“兰晖书院个先生,姓叶叫叶宜彬,字子林。”

兰晖书院……他心中动,再有两个月,自己就要到这江南极负盛名书院就读。

他好胜心发作,急忙问堂兄是怎样首诗。心想自古咏枫立意不外那几个,多是寄情、伤怀,无非字句精秀些,也算不得什

堂兄大笔挥,写出来。“你看吧!”

看,时却没话

他承认这诗写得好,心中却依然不服,便拿着两首诗去请教父亲,问哪首更好。

原大人看道:“看来是各有千秋。你让你娘看看,诗词道,她在之上。”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

排行阅读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万族之劫

老鹰吃小鸡
万族之劫男主角是苏宇,原大夏府南元城南元中等学府学生,以上上等的高评价、并以南元第一的成绩考入大夏文明学府并拜师白枫,加入多神文系,脑海中开启神秘书册。我是这诸天万族的劫!万族之劫小说什么时候更新?
最新小说: 残虐记 妻子的后事 再见,哥伦布 月球 无底牌游戏 亲爱的蜂蜜 万人嫌死后他们都后悔了 就算变成丧尸也要摆烂 卡塞尔不欢迎逻辑 大超的五条猫猫饲养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