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着滑雪面罩,拿着手枪,快速地抢
袋赃物,并在警方赶来前就提着包跳上
车。
警察赶来时间
是早就算过
,而且柏林
郊区车也不多,纵然
驾驶技术
般,也不至于被立刻追上。
就这
猛踩油门,
路飙到
“预定地点”,然后在警车
围堵下开车冲入
施普雷河。
车身还没撞到水面,就已经给自己戴上
潜水面具,下水后,因为车窗早已被
打开,
只需解开安全带,就能直接从那儿游出车外
。
还是比较有良心
,把珠宝都放在
个防水
袋子里且紧紧拉好
拉链,所以当警方把这个袋子从河里捞起来时里面
东西
件也没丢失。
两个月,用
两个月
时间,制造
“约翰·史密斯”这个人
死亡。
自认为做得非常完美,所有
细节
都想到
,包括联邦机构
监视能力和他们在事后调查这件事时
执行力,都已被
计算在内。
甚至可以说是在过度估计
他们
能力后再来设计方案
。
这两个月里,逐渐停止
与“约翰·史密斯”有关
所有社会活动:
注销
空壳公司,退掉
长期租赁
房屋,停缴
所有
税款,并减少
自己
购物记录。
最后
次在公开场合使用自己
证件,或者说……使用“约翰·史密斯”这个身份
证件,是在
间连锁酒店里。
至于劫匪,也就是“约翰·史密斯”这个人……被找到时,“他”已经是具尸体
。
警方们得到这具尸体,是
花
不少钱才弄到
,简单地说……那是
克隆人,只不过他
被克隆出来就立即被淹死
。
在这个宇宙、这个时代,克隆技术无疑也是z.府明令禁止
那天,非常高调。
在入住登记时,冲前台又摆脸色又骂脏话;
不但不让服务员碰
行李,还不停向他抱怨这家旅馆有多糟糕,最后还拒绝给他小费;
半夜三更在房间里来回踱步,惹得楼下
住客打电话到前台投诉,在被前台警告后
又跑到楼下敲那名客人
房门然后隔着门板恐吓
对方;
个晚上叫
三个“技师”来“上门服务”,每来
个
就以“长得比照片差太多”为由将其赶走,并在她们朝
竖中指翻白眼时骂她们丑逼……
长话短说,这
晚上至少制造
七八个对
留有深刻印象
“证人”。
而第二天,就去抢劫
家珠宝店。
这家店事先踩过点
,每个柜台下面都有隐藏
报警按钮,而且是私营
,老板本人就在店里,只要抢劫发生,必然有人会按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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