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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终点,起点(5 / 14)

穷人家孩子早当家,朱棣虽然不穷,却比较惨,因为无论这个家多好,多富,将来都不是他。所以很早就认识到这朱棣并没有同年龄人天真。

他知道,在这个家里,要想得到什,必须靠自己去争取。

定要成功。

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十朱棣被封为燕王,这并不表示朱元璋特别看重他,因为据史料记载,他二十六个儿子都被封王,这不过是例行公事而已。十七岁时,朱棣经朱氏婚姻介绍所包办,迎娶个妻子,而他这个老婆正是第名将徐达长女。

这样看来,他这次婚姻也包含政治色彩,体现朱棣和武将之间某种联盟。

李文忠在起,除打仗外,也没有什可谈。这段经历让朱棣受益匪浅,他学到很多用鲜血和生命换来军事经验。

此外,他还有个收获,那就是李文忠儿子李景隆。由于李文忠比朱棣要大很多,李文忠儿子李景隆自然就成为朱棣伙伴。

幼年时经历使得朱棣早熟,在经过段时间交往讨论后,他清楚地认识到——与李文忠相比,李景隆是个军事白痴。

俗话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儿子会打洞。李文忠虽然比不上龙凤,但也可以称得上是老虎,偏偏他儿子却只能算是只老鼠。

后来事实证明,李景隆不但是个军事蠢才,还是个软骨头。当然李景隆这些性格特点都已被朱棣牢牢地记在心中,他相信,将来总归是会派上用场

二十岁时,他奉命就藩,地点是北平,即当年之大都,今日之北京。

此时朱棣年纪虽轻,却已饱

朱棣就是这样成长起来,母亲身份低贱,得不到朱元璋多少宠爱,他有三个哥哥,二十二个弟弟,故虽贵为皇子,却没有多少人关注,浑似路边野草般无人照料,但最让他难受是,哥哥朱标却可以享有切优待特权,他用东西是最好,所用礼仪是最隆重,文武百官见到他就跪拜行礼,诚惶诚恐。

因为大臣们知道,这个叫朱标人将来会继承皇位,是新统治者,如果要保住脑袋、官位,就定要拍他马屁。你朱棣是个什东西,上不管天,下不管地。还是早点去就藩,当个土财主吧!

人不怕穷,只怕比。

朱标享受这理由似乎也很充分:因为他是太子。

是太子?大家都是贫农朱重八儿子,你穿开裆裤时候就认识你,尿床捣蛋哪样你没干过,还真把自己当龙子龙孙,谁不知道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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