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枪手刚刚举高,警犬獠牙已经深深地扎进他手腕,顿时扎出深深血洞,血流不止。
乔七夕听到,玉米地里传来声人类撕心裂肺惨叫……
赶过去看,奥狄斯将嫌疑人扑到
这是赛道上最常见规范姿势,常常用于比赛,不同于赛道上速度定输赢,持证上岗警犬则l是速度定生死,不是他死就是嫌疑人死。
嫌疑人跨过马路,跨过田坎,头扎进玉米,这是自寻死路!
奥狄斯之前不敢追得太紧,就是因为害怕,bao露自己行踪,让对方有机会瞄准自己,现在进玉米,那就是他狩猎天堂。
不知道自己马上要面临什嫌疑人,忽然听到阵动静,像是什东西在自己周围掠过,玉米杆子沙沙作响。
他猛地回头用枪指着来路,却什也没有发现,左边没有,右边也没有,这时候他才发现自己犯错误。
被追缉嫌疑人之所以冒险开枪是有原因,他从来没有被条狗追得这狼狈过!
不,身后那条若隐若现狼犬,都他妈不能用狗来形容,那简直就是条吃人野狼。
逃窜青年吸东西,身体状态欠佳,加上狼犬带给他毛骨悚然感觉,以至于他跑段路就觉得小腿软,身体在打摆子。
没有办法之下,所以才慌张地选择开枪。
乱飞子弹对奥狄斯有用吗?
心脏在胸腔里砰砰地直跳,因为超负荷原因,他肺部隐隐作痛,头脑也在阵阵发晕。
双橄榄绿眸子在暗处盯着这名逃犯,轻轻呼吸,他动作中充满对猎物漫不经心和势在必得。
当他只是压低双肩走路时,说明他还没有出击打算,直到他缓缓压低自己精瘦窄腰,用下肢蓄力,才是要狩猎先兆。
狼犬舌尖上唾液,悄无声息地滴进土里,下秒,这张骇人兽嘴张得更大更放肆。
嫌疑人转过身来,本来就浑浊瞳孔猛地放大,那里倒影着只张狂猛犬向他面门袭来。
没有,不过他被激怒。
记忆深处也有这样枪响,几乎要他条命,如果他死,就没有后来这切,也不会遇到甜到他心里去亚历山大。
这个人类该死。
奥狄斯露出獠牙,从喉咙里发出令人恐惧咆哮声,虽然不如北极熊那浑厚,也不如雄狮那有力,但非常嘹亮凶狠,如压倒骆驼最后根稻草,击溃嫌疑人心理素质。
乔七夕循声疾追,只见他四肢快如光影,修长轻盈身形富有节奏地起伏,往前压低头颅随着驰骋速度点点。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