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英文报纸撰写评论画展文章勉强度日,另外还搞点翻译。他以前曾当过巴黎某家英文报纸编辑,后来由于好酒贪杯而遭到辞退,不过目前仍为这家报纸干点零活,报道在特鲁沃饭店举行大拍卖啦,或是介绍歌舞杂耍剧场上演时事讽刺剧。巴黎生活已经渗入他骨髓之中;尽管他在这儿过得贫困、劳累和艰辛,但他宁肯舍弃世上切,也不愿改变这儿生活。他年到头都待在巴黎,即便到夏天,他认识每个人都离开,他也不走;只有待在离圣米歇尔大街英里内地方,他心里才感到自在。然而奇怪是,他至今连句像样法国话都没学会。他穿着从“漂亮女园丁”商场买来破旧衣衫,仍然保持着副根深蒂固英国人样子。
[1]弗朗斯·哈尔斯(约1580—1666),荷兰肖像画家和风俗画家。
[2]原文是法语。
要是他生活在个半世纪之前,日子定会过得十分顺畅。因为那时候,只要善于言谈,就能结交社会名流,喝得酩酊大醉也不会受到限制。
“本该生在十九世纪,”他自己这说,“需要是个资助人。那样,可以靠他捐赠出版诗集,并把它奉献给某个贵族。多希望能为某个伯爵夫人鬈毛狗写几行押韵对句。整个心灵都渴望着能和贵人侍女谈情说爱,跟主教们谈天说地。”
接着他援引富有浪漫色彩《罗拉》[3]中诗句:
“来到个太古老世界,又来得太迟。”[4]
[3]《罗拉》,法国诗人、剧作家、小说家缪塞(1810—1857)首长诗,描写巴黎这座*逸放荡城市中生活最放荡青年罗拉悲惨命运。
[4]原文是法语。
他喜欢见到陌生面孔,对菲利普颇有好感,因为菲利普在跟人交谈时似乎具有这样种很难把握本领:言语不多不少,既能引出谈论话题,又不会影响对方滔滔不绝话语。菲利普被克朗肖迷住。他没有意识到克朗肖说几乎没有什新东西。克朗肖谈话中显露出个性具有股奇异力量。他嗓音洪亮悦耳,而那种表述方式对年轻人又具有无穷吸引力。他说每句话似乎都很发人深思,劳森和菲利普在回去路上,经常为讨论克朗肖偶然提出某个观点,而在各自寄宿旅馆之间不断往返。菲利普身为年轻人,凡事都迫切地想看到结果,而克朗肖诗作却有负众望,这不免使他感到困惑不安。克朗肖诗作从未出过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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