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打算回巴黎,快要死。”
他竟以种极其自然口气谈论这点,菲利普听后不觉吓跳。他想到六七句可说话,但这些话似乎都毫无用处。菲利普心里明白,克朗肖已是个垂死人。
“那你打算在伦敦定居啰?”菲利普笨拙地问道。
“伦敦对有什意义呢?就好像条离水鱼。穿过拥挤不堪街道,人们把推来挤去,好像走在座死城里似。觉得不能死在巴黎。想死在自己国民中间。也不知道最终是种什隐秘本能把拉回来。”
菲利普听说过那个跟克朗肖同居女人以及那两个拖着又脏又湿裙子女儿,但是克朗肖在他面前从来不提起她们,也不愿谈论她们事。菲利普暗自纳闷,不知她们情况如何。
顾客。克朗肖远离风口,坐在角落里,身上仍然穿着那件寒碜厚大衣,菲利普从来没有见他脱过,头上戴顶破旧圆顶礼帽。
“到这儿来吃饭,是因为可以不受打扰,”克朗肖说,“他们生意并不好,来吃饭只是几个妓女和两个失业侍者。店家也打算关门,这儿饭菜实在糟透。不过,他们破产对倒有利。”
克朗肖面前摆着杯苦艾酒。他们俩已差不多三年没见面,看到克朗肖外貌发生变化,菲利普不禁十分震惊。克朗肖原来身子相当富态,而如今却变得干瘪枯黄;脖子上皮肤又松又皱;穿在身上松松垮垮衣服,好像是给别人买,衣领尺码要大上三四号。所有这些,使他外貌显得更加邋遢。他两只手不停地颤抖着。菲利普想起涂写在那张信纸上歪歪扭扭、杂乱无章字母形成笔迹。显然,克朗肖病得很重。
“这几天吃得很少,”克朗肖又说,“早上身体很不舒服。午饭也只是喝点汤,然后再吃点奶酪。”
菲利普目光无意中落到那杯苦艾酒上,被克朗肖瞧见,他嘲弄地朝菲利普看眼,借此表示对别人提出常识上劝告不以为然。
“不明白你为什要
“你已经诊断病症,你认为喝苦艾酒是个极大错误。”
“你显然得是肝硬化。”菲利普说。
“显然是这样。”
克朗肖盯视着菲利普,要是在过去,那目光足以使菲利普难以忍受。那目光似乎指出,他头脑里所考虑问题是显而易见;既然你对这显而易见问题没有异议,那还有什好说呢?于是,菲利普改换话题。
“你打算什时候回巴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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