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楼下边逗猫边想着策略,没想出来,反倒是困。
准备上楼睡觉,却恰好看见倚在走廊窗边叼着没点烟凌野。
他还是那身打扮。
怀疑他衣柜里有20件同样款式黑色T恤,还有20条不同花色大裤衩。
走廊窗开着,带着海味风缓慢地吹进来,把他发质还不错头发吹得乱七八糟。
所以,那天立刻就发现猫腻。
来“岛”上个星期,大家厨艺基本上都领教过,程老板牛逼,可以说是岛民中厨神级人物,当然,前提是他清醒时给们做菜。
那个天才诗人李崇,食材沦落到他手里,可以说很让人怜爱,这家伙做饭还不如。
其他人,马马虎虎,能吃。
但之前因为来时候已经过凌野值日时候,所以没吃过他做菜,于是就真听信周映话,以为那天替值日代下厨是程老板。
对凌野是充满偏见,在住进“岛”第个星期里,把这个人当做个讨人厌混不吝。
他说每句话都听着不舒服,他丢过来每个眼神都觉得是染剧毒暗箭。
不过,有时候遇到些跟自己气场不合人,偏偏就可以激发些平时不会有灵感,于是在笔记本上记录下来,决心等初稿完成后,在整个故事线里加入个角色——个阴损狡诈反面角色。
甚至想好,往这个人物身上添加些凌野样貌特征。
比如他脸上痣。
他双手手肘搭
后来琢磨下,那程老板都醉成狗,你把猫粮递给他他都能直接扔锅里炸,怎可能好好地做出那桌子饭菜来。
凌野厨艺是有特点,形容不好跟其他人区别,但只要吃过就能感觉出来。
毕竟,这人虽然厨艺不行,但嘴巴刁得很。
所以那顿饭吃得特别心虚,心虚到口气吃三碗饭。
吃撑琢磨着应该怎去把这件事调查个清楚,可不想不清不楚地欠他人情。
不过话说回来,人主观意识可以改变切。
在那个时候,觉得他那颗不起眼痣让他看起来又笨又丑,但过没多久,竟然觉得那颗痣变得尤为性感。
跟凌野关系开始发生变化是在第二个星期。
那天轮到凌野值日。
人是永远逃脱不过个人特征,也就是俗话说“本性难移”,那些深烙在个人身上习惯已经成抹不掉印记,就像个作者文字风格,遣词造句习惯,如果不是刻意变化,其实很容易被眼识别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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