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麻烦劝被告接受认罪协议,这种人根本不配称为律师,该叫做讼棍。”“什好牌?”
“不就是花生讨论区那篇文章内容嘛,虽然邵德平形迹可疑,例如当场想逃跑,但说是因为胆小而做出错误决定也样合理。”
“可是根据证人供词,他当场说过‘只是不小心碰到小雯’,这不正好承认他做过吗?”阿怡无法接受阿涅说法,毕竟她直认定邵德平就是令妹妹受苦坏蛋。
“就说那律师无能。你当初拿给资料里,包括你妹妹口供,当中就有合理答案——你妹妹指有人摸她屁股下,她以为对方不小心碰到,但隔阵子,那只手开始肆意地抓她屁股,还猖狂地掀她裙子。为什曾察和律师都没有质疑过,开始那只手主人和之后那个乱摸色狼不是同人?在挤沙丁鱼似车卡里,根本无法确认嘛。假如辩方提出这点,在疑点利益归于被告条件下,邵德平肯定获判无罪。”
阿怡讶异地瞧着阿涅。“所以邵德平真是不小心摸到小雯下,然后因为另人碰巧接续犯案,令邵德平背黑锅?”
“不定是‘碰巧’,可能邵德平不小心摸到你妹妹时,站在身旁施仲南察觉到你妹妹反应,才会起色心。”阿涅耸耸肩。“说碰巧,大概是当天他们都穿着颜色差不多衣服,令那个大妈错认手主人,而邵德平又愚锰地以为对方指责自己之前不小心碰到你妹妹屁股下,跟对方开骂,吸引所有人注意,替施仲南送上完美掩护。结果方认定对方是色魔,另方认定自己被诬告,真正犯人却大模厮样离开现场。”
“但、但你这说法只是猜测吧?”
“对,当然只是推论?”阿涅取过平板,“所以另找佐证。”
阿涅打开另段影片,将平板递过去,让阿怡看到萤幕。画面里是寻常地铁车厢风景,镜头跟般人视线高度差不多,拍摄到众挤在车厢里抓住扶手和铁柱乘客,以及在他们身后坐在座位上正在打瞌睡或滑手机人。靠近镜头是个戴眼镜年轻男性,他手扶著柱子,另手似乎也在滑手机,只是画面拍不到。阿怡正想问阿涅这家伙又有什关系时,她才发现自己焦点弄错——在画面右方稍远、靠近车门位置,她看到那个姓施男人,他正抬头看着车厢另端电子告示牌?,而更叫她惊诧是夹在施仲南和车门之间有个穿校服女学生,看样子只有十三、四岁。那孩子表情困窘,脸孔朝向车厢外,施仲南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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