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即使是正直人,也不得不低头,警队里有个说法——
“行贿”是辆车子,小队收到钱,你可以“上车”,给你分份:你不愿意同流合污,便不要收贿款,但也不要多管闲事,这叫做“跟车跑”;如果你硬要向上级举报,便是“站在车子前”,你只会被车子撞倒、辗过,害自己遍体瞵伤,任何不自量力家伙,想阻止这辆车子,就算不被整治,也很大机会给投闲置散,在警队里被孤立排挤,当然更别奢望有任何晋升机会。
警方内部本来有反贪污部,但由于反贪污部也是由警员组成,与其他部门关系千丝万缕,成效自然不彰。廉政公署便是为突破这困局而成立,直接隶属香港总督,以独立身分调查所有涉贪人物和部门。
夏嘉瀚在任职第年已检控不少受贿警员,和同事合力揭发不少隐藏于台底下交易,第二年开始发现更多涉及较高级警员案子,例如医长统率部下同贪污,包庇罪犯。廉署调查案件时十分谨慎,他们必须分辨贪污指控是事实还是诬告——有些罪犯为求减刑,往往以能提供“黑警”情报做借口,廉署调查员便要反复核实该指控有没有根据。夏嘉瀚虽然不懂中文,但他曾说“全世界流氓都差不多”,犯人是否说谎,证供在细节上有没有矛盾,他都心里有数。
目前,他所属调查小组接手宗案子,本来他以为内容跟以往见过差不多,却渐渐发现规模比以往任何起案件更大。
事件追溯至去年春季,即是九七六年四月,z.府工商署?缉私队在西九龙油麻地果拦?附近楝大厦搜出d品,拘捕名美籍混血儿及数名人士,控以藏毒罪,四个月后,警方接连扫荡全港二十三个地点,检获批价值两万多元海洛因,拘捕八名嫌犯,包括涉嫌在果栏带fd集团首脑,嫌犯在候审期间主动要求跟廉署人员会面,声称要揭发执法人员集体贪污,而在上个月犯人被定罪后,正式成为廉署控方证人,协助调查相关贪污案。
犯人要揭发,便是警务人员收贿,容许他们在当地fd交易。
犯人以金钱换取员警“放生”,经营年后,不料被工商署逮捕,而工商署调查迫令警队正视事件,涉贪警员在上级压力下无法干预,导致犯人落网,犯人对此深深不忿,明明已交付大笔贿款,到头来还是躲不过牢狱之灾,于是决定来个玉石俱焚,要教训那些收钱但“办事不力”员警。
fd集团保管帐册,记录详细行贿名单,包括警员和中闻人,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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