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指示。
今天早上十点,在铜锣湾裁判司署放真炸弹。明天,则在尖沙咀员警宿舍、中环亚毕诺道中央裁判司署、沙田火车站,以及作为z.府总部建筑之、位于中环美利楼放置真假炸弹。就算阿七和阿三巡逻途中没办法收到上级通知铜锣湾发现炸弹,但他们肯定听到收音机新闻,所以当阿七看到字条内容,便立即明白郑天生跟炸弹案有关。
?六○年代汽水玻璃瓶会被厂家回收,在士多喝汽水必须当场喝掉,如要带走,需要多付瓶子押金(例如雨毫),之后将空瓶交回士多方可取回。
纵使铜锣湾炸弹不定是郑天生放,他身上字条亦足以证明他和犯人有联系。换作以前,这字条无法证明什,毕竟上面没有明确写上“炸弹”或“袭击”之类,郑天生大可以反驳说那只是巧合,但在紧急法令执行现今,即便没有时间和日期,光句“铜锣湾裁判司署”,亦足以令员警对他严刑拷问。
而阿七和阿三大为紧张,当然是因为字条后四行。预知袭击地点,便能布下天罗地网,守株待兔。
不过,觉得有点不对劲。
从字条内容来说,那四个袭击目标很合理,也跟左派向针对地点吻合,员警宿舍是“黄皮狗”住所,中央裁判司署是用来进行不公义审讯无耻法庭,美利楼更是“白皮猪”办公室。沙田火车站不是z.府公务建筑,但对左派来说,“愈乱愈好”,火车站人多,旦发现炸弹会造成严重混乱,打击港英z.府威信。
然而,觉得不对劲原因基于点。
昨天听到对话,邹师傅和苏松他们提到“完成后立即在佐敦道码头解散”。
名单中,完全没有“码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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