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坏事孩子。他没有立刻——
(那本书不是《美国人最喜爱诗》)
逃跑,只是慢慢挡住自己湿胯部,倒在柜台边两张凳子中间,然后两手盲目地举过头顶。
(那本书是)
“不。”他用嘶哑、无力声音说,“不,求求你……不,求求你,求求你别这样
为什。”
他朝厨房走去,朝山姆走去。山姆蜷缩在柜台边,用惊恐大眼睛盯着闯进来人,他眼神像个吓坏孩子,又像那个可怜四年级“笨蛋西蒙”。
这是想象出来,山姆想,或者在做噩梦……非常可怕噩梦,相比之下,前两天晚上梦简直是美梦。
但这不是噩梦。这很可怕,但不是噩梦。山姆在瞬间希望自己只是疯。发疯并不是什好事,但是没有什比这个庞大人形东西更可怕。这东西走进他房子,这东西周身包裹着严冬气息。
山姆房子很旧,天花板也很高,但图书馆警察在进门时必须低着头,甚至在厨房里,他灰色毡帽帽顶也几乎擦到天花板。这意味着他身高超过七英尺。
他身体裹在件铅灰色大衣里,在黄昏时看起来像层雾。他皮肤像纸样白。他面无表情,好像完全不知道什是仁慈、爱和怜悯。他嘴紧紧地闭着,摆出种冷漠威严感。山姆在混乱中想到那扇紧闭图书馆门是多地像这张机器人花岗岩般脸上嘴。图书馆警察眼睛看上去像是被霰弹枪小子弹打出来银色圆圈,眼睛周围都是粉红色肉,看上去就要流血。而且他眼睛没有睫毛。最糟糕是:这是山姆熟悉张脸。他知道这不是他第次在这黑暗目光下恐惧地畏缩。在他脑海深处,山姆听到个微弱声音口齿不清地说着:跟来,小子……是警擦。
伤疤在那张脸上位置就像山姆想象中那样……从左脸颊开始,穿过左眼下方,划过鼻梁。除伤疤,他和海报上那个人样……是样吗?他没法确定。
跟来,小子……是警擦。
枢纽城扶轮社宠儿山姆·皮伯斯尿裤子。他感到他膀胱涌出股暖流,但那似乎很遥远,也不重要。现在重要是在他厨房里有个怪物,而关于这个怪物最可怕事情是山姆几乎好像认得出他脸。山姆感到他脑海深处有扇被三把锁锁住门,这扇门膨胀得就要爆开。他从没想过逃跑。逃跑念头超出他想象。他又变成孩子,个被当场抓住——
(那本书不是《演讲者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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