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能!”陆桓城断然回绝,“笋儿出生不过一天,只知吃奶酣睡,如何能有那样复杂的心思?他亲近狸猫,只是生来喜欢绒暖的活物罢了,我今日就去买一窝兔儿猫儿陪他,唯独这一只,万万留它不得!”
简直荒谬绝伦!
他的确宠爱笋儿,也的确愿意把世间一切美好之物赠与笋儿,却绝不会愚蠢到仅因孩子一声撒娇就把恶狸留下!弑父之仇尚在,扑杀之心未消,只要阿玄一日不死,便是养虎自遗患,保不定哪年哪月它本
我姑且留你一条性命。
不是因为我不能,也不是因为我不舍,只是我若带你走了,便要祸及陆桓康,害得陆家兄弟彻底反目,害得我所爱之人众叛亲离。
我是为了他……才肯让你活着。
所以,你要惜命,要长成一个健壮的小屁孩,活得久一些。
阿玄有一条柔软而蓬松的大尾巴,毛发纯黑,色泽油亮,其实很漂亮,却因为摇起来有一点儿像狗,他一直不太喜欢。现在他摇了摇这条尾巴,轻轻盖在笋儿身上,将它当做一床绒软的小被子。
精心谋划了一个不算太烂的局,只为除掉这个孩子,如今新的机会就放在面前,猎物自己送上门来,为什么不杀?只要杀掉,便算夙愿达成,剥皮也好,抽筋也好,油锅里炸烂千百遍也好,起码不再是白白送死。
心里很痒,牙根也一丝丝地发痒。
横竖逃不过一死,更不会有比下油锅更惨的死法,临走之前,何不把小笋一起带上?让痛苦的更痛苦,让忿恨的更忿恨,他欠下了那么多命,真的不差再添一条。
为什么不呢?
为什么……不呢?
我的这团绒毛,可比什么丝缎和棉絮都暖和多了,要是下油锅之前赶得及,你就将它一剪子剪去,缝作一床冬褥吧。
阿玄这样想。
陆桓城在旁边看着,只觉笋儿的性命是千钧秤砣悬在一根蛛丝上,摇摇欲坠。
他唯恐孩子血溅当场,一颗心砰砰乱跳,目光时刻紧盯,快要从胸腔中跃出,最后实在受不住,冲上去要将孩子抱离,却被一柄拂尘拦住。
玄清道:“依我看,这孩儿是要你留下狸子一条性命。”
阿玄鼻子发酸,眼角悄然滑下了几滴泪。他心里一慌,赶忙伸出舌头舔掉——真是丢脸死了,当着好几个仇人的面呢,这么一哭,实在太有损狸子慷慨赴死的尊严。
可当舌尖不经意碰到笋儿柔嫩的小脸时,刹那间,阿玄竟狠狠打了一个寒颤。
孩子的皮肤那么绵软,像一团溶于湖水的云絮,更像一颗毫无防备的、裸露在险境之中的心脏。
好吧。
算我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