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能!”陆桓城断然回绝,“笋儿出生不过天,只知吃奶酣睡,如何能有那样复杂心思?他亲近狸猫,只是生来喜欢绒暖活物罢,今日就去买窝兔儿猫儿陪他,唯独这只,万万留它不得!”
简直荒谬绝伦!
他确宠爱笋儿,也确愿意把世间切美好之物赠与笋儿,却绝不会愚蠢到仅因孩子声撒娇就把恶狸留下!弑父之仇尚在,扑杀之心未消,只要阿玄日不死,便是养虎自遗患,保不定哪年哪月它本
姑且留你条性命。
不是因为不能,也不是因为不舍,只是若带你走,便要祸及陆桓康,害得陆家兄弟彻底反目,害得所爱之人众叛亲离。
是为他……才肯让你活着。
所以,你要惜命,要长成个健壮小屁孩,活得久些。
阿玄有条柔软而蓬松大尾巴,毛发纯黑,色泽油亮,其实很漂亮,却因为摇起来有点儿像狗,他直不太喜欢。现在他摇摇这条尾巴,轻轻盖在笋儿身上,将它当做床绒软小被子。
精心谋划个不算太烂局,只为除掉这个孩子,如今新机会就放在面前,猎物自己送上门来,为什不杀?只要杀掉,便算夙愿达成,剥皮也好,抽筋也好,油锅里炸烂千百遍也好,起码不再是白白送死。
心里很痒,牙根也丝丝地发痒。
横竖逃不过死,更不会有比下油锅更惨死法,临走之前,何不把小笋起带上?让痛苦更痛苦,让忿恨更忿恨,他欠下那多命,真不差再添条。
为什不呢?
为什……不呢?
这团绒毛,可比什丝缎和棉絮都暖和多,要是下油锅之前赶得及,你就将它剪子剪去,缝作床冬褥吧。
阿玄这样想。
陆桓城在旁边看着,只觉笋儿性命是千钧秤砣悬在根蛛丝上,摇摇欲坠。
他唯恐孩子血溅当场,颗心砰砰乱跳,目光时刻紧盯,快要从胸腔中跃出,最后实在受不住,冲上去要将孩子抱离,却被柄拂尘拦住。
玄清道:“依看,这孩儿是要你留下狸子条性命。”
阿玄鼻子发酸,眼角悄然滑下几滴泪。他心里慌,赶忙伸出舌头舔掉——真是丢脸死,当着好几个仇人面呢,这哭,实在太有损狸子慷慨赴死尊严。
可当舌尖不经意碰到笋儿柔嫩小脸时,刹那间,阿玄竟狠狠打个寒颤。
孩子皮肤那绵软,像团溶于湖水云絮,更像颗毫无防备、裸露在险境之中心脏。
好吧。
算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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