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坚决不坐电车。”
“谁说不坐,老子就要坐,坐还不给他们钱!”
“涨价,涨价,天天涨价。自打记事起,电车公司已经涨五回票价。”
“……”
只听周赫煊继续说道:“难怪天津各国领事,都支持电车公司涨价,原来他们是伙。电车公司涨价越凶,各国租界收入就越多,这是合起伙来欺负天津老百姓。”
在1912年就已经收回全部投资,剩下这20年收入都属于纯利润。到去年为止,天津电车电灯公司毛利润已经接近400万元,他们不可能会亏本。”
周赫煊问道:“400万元毛利,那很多啊!这些钱都进电车公司口袋吗?有没有给天津z.府上税?”
陈岱荪解释道:“电车电灯公司缴纳给天津市z.府钱,不叫税,而叫报效费,去年实际报效数大概为12万元。但与此形成强烈反差是,电车经过租界时,需要支付给各租界笔‘通过费’。单是去年支付给法租界‘通过费’,就高达74万元!”
周赫煊总结道:“也即是说,比利时人在天津开电车公司,只给天津市z.府上税12万元,却给法租界缴74万元过路费?”
“是,就是这样,”陈岱荪说,“电车公司交给各租界过路费,加起来每年大概有160万左右,但给天津市z.府报效费却只有12万元。”
“可不是吗?”张奚若道,“否则日法意三国领事,又怎会急冲冲地给z.府发外交照会,都是利益使然。”
陈岱荪还说:“必须先讲清楚件事。当初清z.府和电车公司签订合同,确立电车公司
周赫煊问张奚若:“张先生,这符合常理吗?”
张奚若心直口快不怕得罪人,恼怒道:“这完全是不讲道理做法!电车属于公共事业,电车占用大量街道空间,这些空间都是属于全体天津市民。不仅如此,电车还经常撞伤撞死百姓,给老百姓出行带来人身危险。因此,电车公司作为补偿,不能收取过高票价,同时还应该给z.府纳税,用来改善市政环境和市民生活。这叫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凭什在中国土地上开公司,正常缴税只有12万元,却给各国租界上交160万元过路费?纯粹是欺负人!”
以前老百姓只觉得电车涨价不合理,但究竟怎不合理,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现在听几位学者教授讲道理,瞬间明白其中内情,个个气得破口大骂。
“太埋汰人,哪有这样?”
“洋鬼子就不是人!”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