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喜欢老情歌,唱得全情投入,就仿佛他在对观众演唱,放开嗓门,等待熟悉灼痛感涌上喉头——却迟迟没有等来。他听着自己歌声,声音起变化,但他还是很喜欢。现在歌声更沉稳,属于成熟男人,而不是毛头小子:浑厚,他心想,沉稳而浑厚。他轻松自如地唱完那首歌,坐在钢琴前思考着。
尼诺在他背后说:“不坏啊,老伙计,真不坏。”
约翰尼猛地转身。尼诺个人站在门口,没有带他女孩。约翰尼松口气。他不在乎让尼诺听见。
“是啊,”约翰尼说,“把那两个女孩赶走吧,打发她们回家。”
尼诺说:“要打发你自己打发。她们都是好姑娘,不想害得她们伤心。再说刚和姑娘打两炮。要是连饭都不请她就打发她回家,她会觉得是什人啊?”
去他妈,约翰尼心想。就让那两个姑娘随便听吧,声音难听又怎样呢?他在棕榈泉认识位乐队领班,他拨通号码,要把曼陀林琴给尼诺。乐队领班反对道:“妈,加州哪儿有人弹曼陀林!”约翰尼吼道:“叫你送你就送!”
屋里塞满录音器材,约翰尼支使两个姑娘开关设备和调音量。吃完晚餐,约翰尼开始工作。尼诺弹曼陀林伴奏,他唱遍他所有老歌。他口气从头唱到尾,完全不需要顾忌嗓子。他嗓子好得很,他觉得他能永远唱下去。不能唱歌几个月里,他经常琢磨怎唱歌,思考该怎把词句唱得和年轻时不样。他在脑海里尝试各种微妙重音变化。此刻他在现实中唱出来。实际唱时候常常出错,在脑海里感觉明明很对头,大声唱出来反而不怎好听。大声唱出来,他心想。他不再听自己歌声,而是把注意力都放在演绎上。他节拍偶尔不那准确,但问题不大,只是有点生疏罢。他脑袋里有个节拍器,向可靠,只需要稍加练习就能恢复。
最后,他终于停下。蒂娜走过来,眼睛闪闪发亮,吻他很久。“总算知道母亲为什不肯漏掉你任何部电影。”她说。换别时候,这句话恐怕都不太得体,但此刻约翰尼和尼诺起哈哈大笑。
他们回放录音,约翰尼听清自己声音。嗓子变,天上地下区别,但毫无疑问,仍旧是约翰尼·方坦在唱歌。正如他早先注意到,声音变得更浑厚和沉稳,但同时也更像男人而非男孩子歌声。声音里有更多情感和个性。技巧更是远远超过从前,说是炉火纯青也不为过。现在他这生疏还能如此动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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