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怎样万人迷啊!
“在她跟别人举行成人仪式那天,跟霜锋因为心情都很糟糕,就做很蠢事,两个人躲在宿舍里喝酒。”
凌霄愣,“你们还是雏态,在哪里搞到酒?”
“告诉你也无妨,在雏态区商品交易街上,有家什都卖店,们就是在那里买。”
凌霄:……这混蛋。
“怎会呢,这也是你努力来结果,他不应该因为这个怪罪你,而不顾以前感情。”
雨集有段时间都没说话,好半晌,才道,“其实,们以前也并没有感情。”
“什?”
“直隐瞒不说,是因为觉得很丢脸,们成人仪式,从头到尾都是场很大乌龙。”
凌霄觉得自己成人仪式已经是场最大乌龙,根本不相信还有人能比他们更倒霉。
步大截,霜锋虽然总是看上去副睡不醒样子,真要认真起来,实力也不容小觑。
但雨集虽然也不弱,比起嬴风来还是有差距,于是凌霄更加好奇,他当初到底是怎打败霜锋,成为契主。
凌霄是个憋不住心里想法人,他到底寻个机会,趁他俩单独在起时候,把直以来疑惑问出口。
“这个啊,”雨集低头寻思片刻,“这是因为……”
他突然对凌霄出手,凌霄毫无防备,被他偷袭成功,身体阵发麻,大约有两秒钟功夫动弹不得。
“店员说这种酒喝下去之后可以让人忘记忧愁,甚至美梦成真,们傻乎
“跟霜锋以前并不是情侣。”
“诶?”
“们是情敌。”
凌霄:=口=
“倒也没有那严重,只是们凑巧都喜欢上同个人,可惜那个人并不喜欢们。”
“刚才只对你使用两成力气,如果使用全力,应该可以使你定身十秒。”
凌霄吓跳,两人交手中,定身十秒足以决定胜负,如果面前这个人是他敌人,这段时间够他死上无数回。他这才想起来,第三场考试时候,雨集就是用这招过关。
“每个生物都有自己脉点,这个点不是固定,而是随着生物体内气血流动时刻转移。因为对生物有兴趣,花很多精力观察和研究它们,久而久之对脉点位置就很敏感。人也是生物种,将生物定身方式延伸到人身上,发现同样奏效。”
“明白,你就是用这种方法在成人仪式上赢霜锋。”
“嗯,”雨集垂着眼,“其实对他蛮不公平,因为论绝对实力,完全不是他对手,有种走旁门左道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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