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头发凉凉,又有点湿,似乎早晨淋浴后没有完全擦干。路易莎动不动地睁大眼睛,盯着他脸。不是花瓣,他想,是只瓢虫,他把它摘下来。瓢虫撑起细如丝线小黄腿,踮着脚尖,倒挂在他指甲上。
“今年烦心事特别多。”个声音从门口传来,詹姆斯抬头看到斯坦利·休伊特探进半个身子。他不喜欢斯坦[2]——这个男人面色红润,膀阔腰圆,和他说话时嗓门很大,而且慢条斯理,好像詹姆斯听力有问题样。斯坦经常讲些愚蠢笑话,比如“乔治·华盛顿、水牛比尔和斯皮罗·阿格纽走进个酒吧……”之类。
[2]斯坦是斯坦利昵称。
“有事吗,斯坦?”詹姆斯问。他蓦然发现自己食指和拇指无意间越过路易莎肩膀伸出去,比成把手枪形状,对准斯坦。他连忙把手缩回来。
“就是想问个关于院长最新通知问题,”斯坦举起张油印材料说,“没想要打扰你。”
“得走,”路易莎说,“祝你上午有个好心情,李教授,们明天见。你也是,休伊特教授。”路易莎从斯坦利身边挤过去,进入走廊,詹姆斯发现她脸红,他自己脸也很热。路易莎走掉后,斯坦利屁股坐在詹姆斯桌角上。
“漂亮姑娘,”他说,“她今年夏天还是你助教,对吗?”
“是。”詹姆斯摊开手掌,瓢虫爬上他指尖,沿着螺旋和圆环形状指纹散步。他很想拳砸在斯坦利笑得咧开嘴上,用指关节感受下他扭曲门牙。不过,他只是用拇指捻碎手上瓢虫。甲壳碎片夹在指缝中间,触感像爆米花皮,粉身碎骨瓢虫变成小堆硫磺色粉末。斯坦利手指不停地在詹姆斯书本书脊上划动,尽管再过会儿,詹姆斯会宁愿时间停留在这个茫然无知时刻,但是现在,最令他心烦就是斯坦不怀好意笑。所以,当电话铃声响起时候,他感到如释重负,甚至连玛丽琳声音里焦急都没有马上察觉。
“詹姆斯,”她说,“你能回家吗?”
警察告诉他们,很多青少年会毫无预兆地离家出走。他们说,女孩经常会生父母气,父母却浑然不觉。内斯看着警察检查妹妹房间,他希望他们能够用上滑石粉、羽毛刷、嗅探犬、放大镜等等寻找蛛丝马迹工具,但他们只是拿眼睛看:书桌上方用图钉固定在墙上海报、地板上鞋、半开书包。然后,那个年轻点警察把手掌放在莉迪亚粉红色圆形香水瓶盖上,像握着颗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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