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意哼声,又发条短信过去:“赢官司请吃饭。”
十几米外,言格再度低头看眼,
“所以有没有可能,是第三人打开厅门,而非当事人?”
“有。”
甄意款款回头,看法官:“问题问完。”
法庭上再度有人窃窃私语,陪审员们也相互交换着眼神。甄意在心里舒口气,她知道,她能做已经达到最好。
中途短暂休庭。甄意看见被告席上戚勉如释重负,感激却又别扭地看着她。甄意做个“坚持住”口型,收回目光。
“至于打火机上指纹,那本来就是当事人打火机,这其实不能用作证据吧?”
“是。”
“还有电梯井道,由于电梯下沉,轿厢顶部可以轻易爬上去。轿厢里易燃漆都烧干,可以判断它究竟是泼进去,还是倒进去吗?”
“倒进去?”鉴定人疑惑。
“如果当事人泼是水,他走后,有人爬上轿厢,打开安全窗,从上面沿着墙壁倒易燃物进去,并躲过监控,能排除这种可能吗?”
委托人指纹吗?”
“是。”
“请问你们检查过,那个桶是否曾装过水呢?”
“这倒没有。”
“上面只有当事人指纹,这表示绝对只有当事人拿过桶吗?”甄意强调“绝对”二字。
旁听席上,听众在小声交流着想法,毕竟,刚才辩护人番言论把控方人证物证攻击得支离破碎,着实太精彩。
甄意回头看,大家交头接耳,只有言格,目光清然,似乎在看她。他始终端端坐着,格外遵守法庭规矩,尊重法庭尊严。
她忽然心情大好,发条短信过去:“厉害吧!高端吧!印象深刻吧!”
他原坐得背脊笔直,下秒,缓缓低头,从口袋里拿出静音手机,看眼,又抬眸看她,泰然自若地又坐直。
他没理她。
“不能。”
甄意微笑,递上张照片:“图中显示,三角锁处于非复位状态,可不可以理解为,厅门是外部人员用钥匙打开?”
“可以。”
“请问你们有没有找到那把三角钥匙?”
“没有。”
陈警官思索半刻:“严格意义上,不能。”
“为什?”甄意明知故问。
“因为别人如果戴手套,就不会留下指纹。”这种话借官方之口说出,效果会更好。
甄意很满意,问:“可不可以假设,如果当事人拿油漆桶泼水,有人戴着手套拿桶泼油漆和汽油混合物,也会留下这种让人以为当事人泼易燃液体情形?”
“可以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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