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还不确定韩沉推论是否正确,她已隐隐有些激动起来。用传统刑侦逻辑性和思维方式,去寻找罪犯行为和画像中悖论,她居然有种豁然开朗感觉。
“其实还有个悖论点,但直不太确定。”她说,在“手提包”三个字下划道线,“凶手从死者身上拿走纪念品是手提包,们已经查证,四名受害者包都是自己掏钱买,款式品牌也都不同,价格也有高低差别。总觉得,如果是司徒熠,他对女包要求会更苛刻,并不是随便个女人提包都能被他视为纪念品。而且以他病态程度,总觉得,他如果要拿纪念品,应该是更加私人化、更能唤起他犯罪记忆和性冲动东西,譬如内裤、头发甚至器官什……”
讲到这里,她声音突然顿住,抬头看着白板上新写下几行字——
“怕麻烦”、“省事”、“批次化”、“更私人化纪念品”……
她在干什?她明明是想寻找证据,证明司徒熠就是凶手。可现在跟韩沉找出几个悖论点,却……
族皮鞋,感觉确有些违和。
“这点之前有留意过。”她说,“会不会是,给他造成童年阴影女人,穿就是上班族皮鞋,所以他才刻意保留?”这个解释还是具有定合理性。因为之前她就推断:他憎恨是“换上护士服女人”,而不是真正护士。
韩沉却沉吟片刻,说道:“如果让来分析,更可能他是嫌麻烦。你们女人脚,尺码和胖瘦都有差别。衣服大小差点,勉强可以穿上去。鞋子买回来,要是小,没法穿;大,容易在途中遗失,就会造成很大麻烦。”
锦曦愣住。
这个逻辑,她之前真还没想过。但时又无法辩驳韩沉,因为确存在这种可能性。
转头望去,却见韩沉凝视着她,眸色幽黑,也不知道
省事?凶手不换鞋是为省事?可这就跟司徒熠画像不符啊?
按下心头疑惑,她起身走到白板前,擦掉块内容,写下两个词:“怕麻烦”、“省事”。
然后她抬头,又看看白板上内容,说道:“那就有第二个悖论点——原来认为,凶手给她们四个人,穿同号码、并不完全合身护士服,是因为当年他看到女人,就是穿这个号码。如果照你这说,同号码护士服,也可能是为省事?”
韩沉沉思片刻,点头:“同号码,说明他是次性成批购买。中码最为便利,女人身材即使有差异,也基本能穿。”
锦曦心头震,落笔写下“批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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