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公正评价其价值。我们要谈的并不是一个视角的转变,而是在极端条件下的彻底变身。
我要赶紧澄清一下,我个人卑微的科学贡献并不能达到以上所述的地位。然而,正是出于这个原因,我倾向于不将科学与科学“普及”彻底分离。将那些迄今只在专业文献中存在的思想仔细阐述出来,实在是一项困难的艺术。它需要语言上有洞察力的新方法与浅显易懂的比喻。如果你可以强调语言和比喻的新颖,你最终能得到一种新思维。而新思维本身便是对科学的一种原创贡献,正如我之前讨论的那般。爱因斯坦本人便是一位出色的科学普及者。我经常觉得他那些生动的比喻并不只帮助了我们这些读者。它们难道没有为这位极富创造力的天才的思维火花增添燃料吗?
早在20世纪30年代初,从基因角度看达尔文主义的想法已经在费希尔(Fisher)和其他新达尔文主义的伟大先驱者的作品中含蓄表达过了。汉密尔顿(W.D.Hamilton)和威廉姆斯(G.C.Willians)则在60年代明确表达了这一点。他们的思想使我思维得到开阔。但我发现他们的表达过于简洁,不够振聋发聩。我坚信一个扩展版本可以使生命万物归位,无论在心灵中或是脑海里。我想要写一本书,赞美基因角度下的进化。它可以集中阐述社会行为的例子,帮助纠正当时盛行的通俗达尔文主义的无意识的群体选择论调的蒙昧。1972年,当时劳资纷争使得实验室停电,我的实验室研究不得不暂停,我便动笔开始写作此书。不幸的是(从某个角度看),大约两个章节完成后,停电结束了。我将这一工程封存,直到1975年我有了一年休假才得以继续。同时这个理论也已经被约翰·梅纳德·史密斯(JohnMaynardSmith)和罗伯特·特里弗斯(RobertTrivers)所拓展。我现在可以看到,那是一个神秘时期,所有新思想都在空气中飘浮。我在某种兴奋狂热的状态下完成了《自私的基因》。
当牛津大学找到我出版第二版时,他们坚持认为传统的全面逐页的修订方法并不合适。在他们看来,有一些书显然日后将有一连串的新版本,但《自私的基因》并不是这样的书。第一版借用了写作的那个时代的青春气息。当时我们有国外g,m的香氛,有一缕华兹华斯的吉祥晨曦。作为那个时代的产儿,若用新发现的事实使其臃肿,或是以复杂谨慎令其苍老,实在令人扼腕。于是,最初的文本应保持不动,其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