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还是种属,还是物种,或者是其他什?在某种意义上说,这并无多大关系,但涉及利他主义时,这显然是至关重要。如果在达尔文所谓生存竞争中进行竞争是物种,那个体似乎可以恰如其分地被认为是这种竞争中马前卒。为整个物种更大利益,个体就得成为牺牲品。用词稍雅点,个群体,如个物种或个物种中个种群,如果它个体成员为本群体利益准备牺牲自己,这样个群体要比与之竞争另个将自己自私利益放在首位群体灭绝可能性要小。因此,世界多半要为那些具有自牺牲精神个体所组成群体所占据。这就是瓦恩–爱德华兹(Wynne-Edwards)在其本著名书中公之于世“群体选择”理论。这理论后为阿德利在其《社会契约论》书中所普及。另个正统理论通常叫做“个体选择”理论,但个人却偏爱使用“基因选择”这名词。
对于刚提出上述争论,“个体选择”论者可以不假思索地这样回答:即使在利他主义者群体中,几乎可以肯定也有少数持不同意见者拒绝作出任何牺牲。假如有个自私叛逆者准备利用其他成员利他主义,按照定义,它比其他成员更可能生存下来并繁殖后代。这些后代都有继承其自私特性倾向。这样自然选择经过几代之后,利他性群体将会被自私个体所淹没,就不能同自私性群体分辨开来。们姑且假定开始时存在无叛逆者纯粹利他性群体,尽管这不大可能,但很难看出又有什东西能够阻止自私个体从邻近自私群体中移居过来,以后由于相互通婚,从而玷污利他性群体纯洁性。
个体选择论者也会承认群体确实会消亡,也承认究竟个群体是否会灭绝,可能受该群体中个体行为影响。他们甚至可能承认,只要个群体中个体具有远见卓识,就会懂得克制自私贪婪,到头来是它们最大利益所在,从而避免整个群体毁灭。但同个体竞争中那种短兵相接速战速决搏斗相比,群体灭绝是个缓慢过程。甚至在个群体缓慢地、不可抗拒地衰亡时,该群体中些自私个体,在损害利他主义者情况下,仍可获得短期繁荣。
尽管群体选择理论在今天已得不到那些解进化论专业生物学家多大支持,但它仍具有巨大直观感召力。历届动物学学生在他们从中学进入大学之后,都惊奇地发现这不是种正统观点。这不该责怪他们,因为在为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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