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当们说可能性是90%时,是谁作出这个估计?们指是位长期从事实地研究人类博物学家呢,还是指动物本身?如果碰巧话,两者所作估计结果可能出入不大。要解这点,们必须考虑下,动物在实际生活中是怎样估计谁是它们近亲。
们知道谁是们亲属,这是因为别人会告诉们,[1]因为们为他们取名字,因为们有正式结婚习惯,同时也因为们有档案和良好记忆力。很多社会人类学家对于他们所研究社会里“亲缘关系”感到关切。他们所指不是遗传学上真正亲缘关系,而是主观上、教养上亲属概念。人类风俗和部落仪式通常都很强调亲缘关系;膜拜祖先习惯流传很广,家族义务和忠诚在人类生活中占有主导地位。根据汉密尔顿遗传学说,们很容易解释氏族之间仇杀和家族之间争斗。乱伦禁忌表明人类具有深刻亲缘关系意识,尽管乱伦禁忌在遗传上好处与利他主义无关。它大概与近亲繁殖能产生隐性基因有害影响有关。(出于某种原因,很多人类学家不喜欢这个解释。)[2]野兽怎能“知道”谁是它们亲属呢?换言之,它们遵循什样行为准则便可以间接地获得似乎是有关亲缘关系知识呢?提出“对亲属友好”这条准则意味着以未经证明假定作为论据,因为事实上如何辨认亲属这个问题尚未解决。野兽必须从它们基因那里取得条简明行动准则:这条准则不牵涉对行动终极目标全面认识,但它却是切实可行,至少在般条件下是如此。们人类对准则是不会感到陌生,准则具有约束力是如此之大,以致如果们目光短浅话,们就盲目服从这些准则,即使们清楚地看到它们对们或其他任何人都无好处。在正常情况下,野兽可以遵循什样准则以便间接地使它们近亲受益呢?如果动物倾向于对外貌和它们相像个体表现出利他行为,它们就可能间接地为其亲属做点好事。当然这在很大程度上要取决于有关物种具体情况。不管怎样,这样条准则会导致仅仅是统计学上“正确”决定。如果条件发生变化,譬如说,如果个物种开始在个大得多类群中生活,这样准则就可能导致错误决定。可以想象,人们有可能把种族偏见理解为是对近亲选择倾向不合理地推而广之结果:即把外貌和自己相像个体视为自己人,并歧视外貌和自己不同个体倾向。
[1]从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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