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性比率朝它“喜欢”方向发展。这是因为它自己所生子女,即那些专门捕捉奴隶蚂蚁不再享有管理托儿所实权。这种实权现在操在奴隶手中。这些奴隶“以为”它们在照顾自己骨肉兄弟或姐妹。它们所做大抵无异于它们本来在自己穴里也同样要做切,以实现它们希望达到有利于姐妹3∶1比例。但专门掳掠奴隶物种女王能够采取种种反措施,成功地扭转这种趋势。对奴隶起作用自然选择不能抵消这些反措施,因为这些奴隶同幼虫并无亲缘关系。
让们举个例子来说明这种情况。假定在任何个蚂蚁物种中,女王“试图”把雄性卵子加以伪装,使其闻起来像雌性卵子。在正常情况下,自然选择对职蚁“识破”这种伪装任何倾向都是有利。们可以设想场进化上斗争情景,女王为实现其目不断“改变其密码”,而职蚁不断进行“破译”。在这场斗争中,谁能通过有生殖能力个体把自己基因传递到后代体内数量越多,谁就能取胜。们在上面已经看到,在正常情况下,职蚁总是获胜方。但在个豢养奴隶物种中,女王可以改变其密码,而奴隶职蚁却不能发展其破译任何能力。这是因为在奴隶职蚁体内任何个“有破译能力”基因并不存在于任何有生殖能力个体体内,因此不能遗传下去。有生殖能力个体全都是属于豢养奴隶物种,它们同女王而不是同奴隶有亲缘关系。即使奴隶基因有可能进入任何有生殖能力个体体内,这些个体也是来自那些被掳掠奴隶老家。
因此,这些奴隶最多只能忙于对另套密码进行破译!由于这个缘故,在个豢养奴隶物种中,女王因为可以随心所欲地变更其密码而稳操胜券,绝对没有让任何有破译能力基因进入下代风险。
从上面这段比较复杂论证中得出结论是,们应该估计到在豢养奴隶物种中,繁殖有生殖能力雌虫和雄虫比率是1∶1,而不是3∶1。只有在这种特殊情况下女王才能如愿以偿。这就是特里弗斯和黑尔得出结论,尽管他们仅仅观察过两个豢养奴隶物种。
必须强调指出,在上面是按照理想方式进行叙述。实际生活并非如此简单。譬如说,最为人所熟知群居昆虫物种——蜜蜂——似乎是完全违反“常情”。雄蜂数量大大超过雌蜂,无论从职蜂还是从蜂后观点来看,这种现象都难以解释。汉密尔顿为揭开这个谜,提出个可能答案。他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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