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删除日本宪法中限制君权有关条款,充分体现“大权统于朝廷”立法旨意。皇帝有权颁布法律,发交议案,召集及解散议会,设官制禄,黜陟百司,编订军制,统率陆海军,宣战媾和及订立条约,宣告戒严,爵赏恩赦,总揽司法权及在紧急情况下发布代法律之诏令。并且“用人之权”,“国交之事”,“切军事”,不付议院议决,皇帝接可独专。另外,又以附则形式规定,臣民有纳税、当兵、遵守法律义务。在法律范围内,享有言论、着作、出版、集会、结社、担任公职等权利和自由。《钦定宪法大纲》确认君主立宪制政治改革方向,但由于君权强大,议院立法权和监督权非常有限,臣民自由权利微不足道并缺乏有效保障。宪法第条就是“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系,永永尊戴”。第二条是“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将君权神授东西写入宪法,连推翻都不能。立宪派直盼着朝廷立宪,结果还是君权至上,因此他们对朝廷特别失望。
1908年光绪帝和慈禧太后相继归天,现在最新研究说是被砒霜给毒死,光绪之死是清宫四大疑案。这个问题那脚趾头都能想明白,皇上归天时候38岁,太后73岁,哪那好啊,两人死差不到24个小时。据说光绪自知不免,临终前他就见慈禧面,说死以后再立皇帝话定要立长君,挑近支王公里面岁数大即位。结果他死,太后下旨让两岁半溥仪继承大统,由光绪皇后垂帘听政。溥仪父亲醇亲王载沣为摄政王。个30多岁妇道人家抱着个两岁半幼童治理堂堂四亿五千万赤县神州。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光绪帝皇后成为继慈禧之后又位皇太后,按照慈禧遗命,监国摄政王必须在太后前称臣,遇到大事必须向她请示。但隆裕太后并不满意,同摄政王之间矛盾重重。
1911年朝廷裁撤军机处,设立责任内阁。同年5月8日,清z.府在立宪派国会请愿运动压力下,颁布《新订内阁官制》,实行责任内阁制,成立由十三名国务大臣组成新内阁。以庆亲王奕匡(宗室)为总理大臣,那桐(满)、徐世昌(汉)为协理大臣,下设外务部、学部、民政部、度支部、陆军部、海军部、法部、农工商部、邮传部、理藩部十部,以梁敦彦(汉)、善耆(宗室)、载泽(宗室)、唐景崇(汉)、荫昌(满)、载洵(宗室)、绍昌(宗室)、溥伦(宗室)、盛宣怀(汉)、寿耆(宗室)分任各部大臣。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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