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向二世胡亥屈服,制作这篇奇异奏章,向胡亥献上以“督责之术”保障享乐君道邪恶方略。
在这篇奏章中,李斯是这样滑开舞步:首先,明白逢迎胡亥享乐君道,赞颂胡亥“穷乐之极”是贤明君道;其次,引证申不害恣意天下而不以天下为桎梏之说,论说胡亥鄙薄尧禹劳苦治国见识是圣明深刻,最终得出尧帝禹帝辛苦治理“大谬矣”,是荒诞治道,而其根本原因则是不懂得督责之术;再次,引证韩非慈母败子说,论说以重刑督责臣民好处,肯定这是最为神妙“圣人之术”;最后,全面论说督责术能够给君主享乐腾挪出巨大空间,能够使君主“荦然独行恣睢之心而莫之敢逆”,“督责之术设,则所欲无不得矣!”“群臣百姓救过不给,何变之敢图?”
李斯这篇奏章,再次将自己钉在历史耻辱柱上。
如果说,李斯此前与政变阴谋合流,尚带有某种力行法治功业追求,尚有其惧怕扶苏蒙恬改变始皇帝法治大道难言之隐话,这次上书阿意,则是李斯全然基于苟全爵位性命而迈出背叛脚步。这篇卑劣奇文,意味着李斯已经远远背离毕生信奉并为之奋争法家学说,肆意地歪曲法家,悲剧性地出卖法家。盖法家之“法、术、势”者,缺不可之整体也。术者,法治立定之后权力监督手段也。法家之术,固然有其权谋面,然其原则立场很清楚:确保法治之有效执行,而最大限度地减少种种贪赃枉法,并主张对此等行为以严厉惩罚。也就是说,作为“法术势”之“术”,必须以行法为前提,而绝不是李斯所说,离开整体法治而单独施行督责术。李斯不言法治,唯言督责术,事实上便将督责*员行法,变成督责*员服从帝王个人之意志,其间分野,何其大哉!后世对法家诸多误解,难免没有李斯此等以法家之名涂抹法家卑劣文章所生发卑劣功效。李斯之悲剧,至此令人不忍卒睹也。
“若此,则可谓能督责矣!”
这是李斯上书三日后,胡亥再次批下“诏曰”。
赵高特意亲自上门,向李斯转述皇帝喜悦。赵高不无揶揄地说:“陛下读丞相宏文,深为欣然也!丞相能将享乐之道论说得如此宏大深刻,果然不世大才,高望尘莫及矣!”第次,李斯难堪得满面通红,非但丝毫没有既往上书被皇帝认可之后奋然振作,反而是恨不得找个地缝钻将进去。即或是面对赵高这个素来为正臣蔑视内侍,李斯也前所未有地羞惭。赵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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