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池宁。】池宁点点头,【你看到是谁杀汪全吗?】
【谁?】
【就曲水流尸那个尸体。】
【哦,他啊,看到啦,全程都有看到。】莺娘撇撇嘴,【他不是个什好东西,流里流气,看到他威胁人说‘既可以打死你族人,亦可以打死你’,还对别姑娘动手动脚不尊重……本来正准备找个机会好好吓吓他呢。没想到他就这死,哈,活该!】
池宁点点头,和他猜差不多。
千遍万遍地讲——人能靠只有自己。
这回案子也是如此,早在带着人到曲水边时候,池宁就已经有破局之法。他既不用去当个仵作让尸体“说话”,也不用抽丝剥茧,推理演绎,他需要做只是去问问目击执就可以。
知道真凶,和对别人提出个合理犯罪嫌疑人,这两件事并不冲突。真相并不重要,但池宁还是需要先掌握真相再说其他。
执,说不常见确实不常见,但要说常见倒也可以很常见。
至少此时此刻,池宁眼就锁定真正对他有用“人”,那是个藏在人群中,看上去几乎与普通女眷样人形执。她面若秋月,色如春花,身轻纱薄裙,钗环云鬓,死时年纪应该不大,性格很是活泼大胆。如今就正好奇挤在人群之中,看看这个,瞧瞧那个,眼神灵动得很。
在这种不见悲戚凶杀案里,死者十个里有九个,都不是什好人。大家惊恐只会是自己会不会死,亦或者自己会不会被误当作凶手,总之,是不会有同情在。因为他们都觉得死者该死。
有些人渣根本不配让别人为他偿命。
不过,人渣归人渣,案子是怎回事还是要知道。池宁这回运气是真好,有如神助,也应那支大吉之签,他本只是想从女执口中知道些案件线索再进行反推,万万没想到对方目睹整个过程,这可太好。
【能告诉吗?】池宁冲着莺
要不是看她裙角带血,时不时地与人重叠,真很难判断出她不是个人。
而是个“执”。
池宁在人群中看对方许久,那女执才终于不可思议地睁大眼睛,明白池宁是能够看到她。等池宁特意走到无人假山之后,她就赶忙愿者上钩地追上来:【小孩,你能看见是不是?你能看见!】
【虚岁马上就二十。】池宁对自己年龄十分介怀,总是习惯性地虚报作假。
【那,这位小友?】女执很会变通,不知道比内官监衙门口那个整天只会上吊行止机灵多少倍,【叫莺娘,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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