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里,人们兴许对医院诸多抱怨,但至少普通百姓不用担心自己得个阑尾炎,生个孩子就要没命。
因为,当时已经有很多药品存在,还有抗生素。
穆琼想很久,又把笔记本合上。
明天还要早起,他现在没有精力去写。
更何况……他真要写这个小说,就不指望拿稿费,还要换个笔名才行。
他们住在林寿富家里,林寿富每日都会设法买来鸡,或者肉给他们吃,但村里孩子……捡他们扔掉鸡骨头啃,还完全没有觉得不对。
穆琼突然就理解这个时代为什有那多人,哪怕失去生命,也要呐喊什。
他看到只是冰山角,但已经觉得冰冷刺骨。
穆琼想很久,最后在笔记本上写下《在百年后》五个字。
《求医》他还是会写,但除《求医》,他还想写点别。
尤其是穆琼。
曾经有个穆琼很崇拜文学家、思想家,在这个时代弃医从文,因为他觉得学医救不太多人。
穆琼能理解他。
他学医话,以己之力,根本救不太多人,但他写文,却用文章唤醒很多人。
只是,他跟这位伟人不样,他来自现代。
甚至哪怕换笔名,他也要将所有切,都写得像是想象,完全不涉及政治才行。
他到底还是胆小。
他上辈子,经历到底太少,思想什,也就直是他弱点,他还不擅长写散文,写诗歌,他有只是颗装很多知识,装很多领先现在百年知识大脑。
而那些,他可以试着写出来。
已经来到这个时代,已经见证这个时代,他总要做点什。
穆琼打算写个民国人,穿越到百年之后。
他在百年后见到国家国家强盛,他见到百姓安乐,他见到老有所依,他见到幼有所养。
他没有学过医,他对医学方面其实并不解,但在现代耳闻目染,他知道很多对他来说是常识,对这个时代来说,却是先进医疗知识东西。
这天晚上忙完之后,穆琼在房间里打开自己笔记本。
他带笔记本,带两只钢笔,本是想要多看多记,收集素材好写自己小说,但真见识到农村现状之后,他竟是不知道该写什才好。
来治病人,很多都是大老远过来,他们得大多都是慢性病,因为那些得急性病或者严重病人,早就已经死。
他在这里见到老人,其实只有四十多岁,能活到五十岁,已经是件值得庆贺事情。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