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原先,是打算毕业后留在上海开诊所,那样不仅赚钱多,还非常体面。
但去义诊过次,又看《求医》,他突然改变想法。
他想去小地方开个诊所。
买新期
女人想起来个个故事,堪称触目惊心。
《留学》读者,并不是所有人,都接着看《求医》,但看这个故事人,还是很多。
而这些人里,除少数没心没肺,绝大多数人,都看非常难受。
“《求医》这书,其实应该叫求医难,老百姓生病,想求医太难!”
“这书看人难受,偏又忍不住想看。”
女人坐在柴房里,就开始想起个个病死故事。
穆琼《求医》找个女人做引子,后面却写形形色色各种人。
这些人或老或少,或男或女,做什都有,却也有点相同,都不慎得病。
然后……
“这人啊!活得利索,死干脆,就是最大幸运!”
不是所有得黄疸孩子,放放血都能好。
而且,这给孩子放血,也是有讲究,不能胡乱放。
偏偏这家人找来给孩子放血老婆子,其实什都不懂,只不过自家孩子得黄疸时候,她用针扎孩子放血,孩子活下来,便觉得自己多样技能,敢给别孩子扎。
这老婆子给孩子扎许多针,将孩子屁股上扎得满是针眼,然后,孩子血流不止。
当娘受不住,要带孩子去找大夫。
“这书写是生病,更是人心。”
“《求医》里人,病得不只是身体,还有他们心,国人要医,也不单单是身体,还有心!”
……
《求医》这本书,通篇都在写穷人想要治病求医太难,同时,却也将底层百姓愚昧写得淋漓尽致。
郑维新很喜欢《留学》,对《求医》也同样喜欢,甚至因为曾经去义诊过,《求医》这本书,让他极有感触,每天都要反复看好多次。
“病治什治?要把家子都拖垮?”
“这病秧子,怎就不快点死?”
“这是从大仙那里求来神药,治百病!”
“不过是个女娃娃,死就死。”
……
县城很远,最好是花钱找辆牛车送去,偏偏婆婆不愿拿钱,当娘不顾坐着月子,抱着孩子深脚浅脚地走。
孩子血染透它襁褓,女人恶露也染透她裙摆。
她到县城时候,孩子已经冷。
女人再也受不住,疯,然后被家里人拖回去,关在漆黑冰冷柴房里。
大家都告诉她,孩子养不活算不得什,病死是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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