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从小命苦,因为是女子被父母苛待不喜,后来,为凑钱让她弟弟可以上学,她被父母卖给大户人家做丫鬟。
因为她长得不错,年纪又合适,最终得以陪伴他们家小姐。
小姐有机会读书认字,但并不喜欢,阿秀却非常喜欢。
她直记得,她小时候,他们村里最德高望重周爷爷说过,想要改变命运,就要读书,书里什都有。
她想要知道为什自己生下来就低人等,就直努力读书,然而在小姐这里看到《女戒》之类,直告诉她,女人天生就低人等。
穆琼收拾下就离开,而穆琼离开,傅蕴安就叫来孙大林,让孙大林把需要处理事情交给他。
“没有收到天幸先生信?”傅蕴安好奇地问道。
“三少,没有。”孙大林道。
傅蕴安有些无奈,但也不好说什。
而穆琼这个时候,已经叫辆黄包车,前往大众报编辑部。
不能喜欢妻子?”
“妻子直很努力,相信,她会越变越好,就如相信,祖国会越变越好样。”
之前书里,穆琼写过感情,但基本都是笔带过,倒是这本《丝乡》,他把朱绸和小桑感情写得极好。
从开始甜蜜,到中间纠结,再到最后相知相守,穆琼写得很是细腻。
“你这次感情写得不错。”傅蕴安忍不住道。
而她并不认同。
后来,小姐出嫁,嫁给个新派人士。
阿秀有很多离经叛道念头,她家小姐却是个非常传统
大众报编辑部李总编看到穆琼,立刻就笑开花。穆琼这次写《丝乡》比之前《流浪记》受欢迎多,又让大众报销量增加许多,讨论度也高很多……在他眼里,穆琼就是个招财娃娃。
“《丝乡》完结。”穆琼把自己这几天写总共四万字稿子给李总编。
“这快?”李总编有些吃惊,他是盼着穆琼能把《丝乡》写跟《流浪记》样长,结果……竟然这快就完结?“新书写什,你有想法吗?”
“已经有。”穆琼道:“新书是以个女子为主角,名字叫《蜕变》。”
《蜕变》这本书主角,是个出生农村女子,名叫阿秀。
“那是,毕竟现在有喜欢人。”穆琼笑道。
傅蕴安心里动。穆琼非常会说情话,他总觉得自己有点招架不住。
然后他就被亲口。
穆琼亲人,又道:“蕴安,今天要去趟大众报编辑部,你在医院里好好休息。”
“好。”傅蕴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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