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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生日(3 / 7)

这年头窃听器之类高科技手段是概没有,跟踪就只能真人上,而有人跟踪他话,就算他在闹市区时候发现不,到僻静地方,肯定是能发现

现在什都没发现,就说明没人跟着他。

说起来,他刚才那做,也是过分小心

霍三少既然答应不调查他,肯定不会多做什,至于其他人,根本不会关注他。

穆琼把

穆琼脾气,李总编早就知道,对穆琼书,他也有所解。

那些老古板再怎骂,也拦不住穆琼书受欢迎……这世道,已经在慢慢变

既如此,穆琼爱怎写,就怎写吧。

穆琼把《丝乡》结局和新书开头都留下,离开时候,拿走自己稿费。

笔钱,他还挺高兴……穆琼拿着钱,先去买个瓜皮帽,件立领毛皮大衣穿戴好,又戴上副墨镜,然后去家饭店吃饭。

女子,她不会讨好人,学肚子规矩,自然被丈夫不喜。

阿秀努力地让小姐做出改变,但小姐反过来训斥阿秀,疏远阿秀,而阿秀,她则是有幸读几本姑爷放在家中书,有幸看些报纸,开拓眼界。

可惜是,她并不能掌控自己人生。

她长得极为漂亮,又爱读书,这引来小姐忌惮,小姐怕她抢夺自己丈夫,就把她嫁给个管事儿子。

这本书,穆琼暂时就写到这里,阿秀人生刚刚开始。

他到饭店时候才上午十点左右,店里没什人,店主儿子兼跑堂也就非常殷勤地在他身边转来转去。

穆琼拿出元钱给他,让他帮自己去买几样吃食,再去绸缎铺拿个包裹。

那店小二立刻就去,没会儿,就带回来穆琼要东西。

从绸缎铺拿包裹里,放就是西林……穆琼要个篮子起装上,出饭店大门,然后漫无目通走,还直在僻静地方转悠。

没有人跟着他。

“你这书,定有很多人喜欢,当然,肯定也有很多人不喜欢。”李总编看个开头就道,这书里阿秀是非常讨人喜欢,而她说些话,也让人深思。

比如,阿秀曾经劝自己小姐读书,她觉得,读书肯定是有用,要不然那些男人,不会千方百计地去读书。

又比如,阿秀觉得女人价值绝不只是生儿子。若个女人只知道生孩子,那跟母猪又有什区别?

她甚至觉得,男人让女人裹脚,其实是想断女人双脚,让女人走不出家门。

知道。”穆琼道:“也不要求人人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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