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遇到程豪等人缘故,他心情很好,走路时候脚步都是轻快,结果这走……
他刚走出没多远,皮鞋底突然掉,皮鞋前面开个口子露出他脚来。
程豪:“……”
施文筝也有点尴尬:“也不知道这边有没有修鞋……”
程豪走过去,拿出双自己刚买运动鞋比比,发现自己运动鞋和施文筝皮鞋差不多长,就把自己运动鞋给施文筝:“施先生,你穿鞋子吧。”
施文筝想想,答应。
程豪虽然有笔意外之财,但他并不是会随意花钱人……他选家炸鸡店请施文筝吃饭。
吃饭时候,他们又聊聊,程豪还问起施文筝念书大学。
施文筝说不少。
他念书大学,是所非常好学校,这里曾经培养出很多名人,更重要是,这所学校不像有些学校样,种族歧视严重。
先生,你吃过吗?要不要起去吃饭?”
施文筝看看手表,在自己本子上记点什,然后道:“带吃,就不跟你们起吃。”
他说着,就从自己衣服里掏出个用锡箔包好三明治来:“这美国很多东西都贵,但食堂吃饭还是不贵,每天早上跟他们多要点,中午饭就有。”
施文筝说这话时候挺高兴,他对现在生活,是真非常满意。
要知道他当初在国内,顿顿吃白米白面几乎是不可能,但在这边,每顿都能吃面包,还有肉、香肠什。
施文筝有些迟疑,程豪又把手伸到自己最里面衣服口袋里,然后将他藏在那里,赢来钱掏出大概半来,给施文筝:
程豪听施文筝说着,心里动。
如果林禹寻能到这所学校读书就好……
当然,这有点困难。
至于让施文筝指点林禹寻……程豪看出来,施文筝是真很忙,非常忙,他这样人才,是国家千辛万苦送出国,他时间都是宝贵,纵然程豪觉得教导林禹寻不是浪费时间,但他也绝不会让施文筝帮这样忙。
吃过饭,施文筝就告辞。
很多吃他提前都没见过!
程豪是从四十年后穿越过来,虽然觉得这时候美国比他想象中要发达,但因为他身处贫民窟缘故,有时候还挺嫌弃。
施文筝却不样。
他从很多人连吃饱穿暖都不能保证地方来到这里,来之后见到还是大城市,是大学校园,他接触还都是大学生,是知名教授,他感受,跟程豪截然不同。
程豪道:“施先生,请你吃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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