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空看眼男人偏离值,还是被啃小口98%。
唉。等他醒吧。
萨沙沉默着想,为他洗干净披风。
等他自己愿意。
早晨,卧室窗户屏幕,从星空变成大都会晴空。
小王子打着赤脚,往浴缸里倒洗涤剂和热水,再把披风丢进去泡着。
开始,水还是清。
但到后来,随着披风在洗涤剂中泡时间变久。
——满满缸热水,全被染红。
萨沙:【……这披风质量不行啊,掉色。】
超级黏人金毛狗崽,用手揪住他卷毛,不让他走。
于是他只好忍住自己那点小心思,变成个暖烘烘人型狗窝,让萨沙团在自己怀里睡。
萨沙团得很爽:【哎呀。金窝银窝,都不如爹给盘狗窝。】
他等克拉克睡,又回到不知道为什在骑个小破自行车黑蜘蛛身边。
给他也盘个猫窝,这才放下心来。
移两寸,轻声说:“它在这里。”
萨沙:“在小氪铅心下面。”
克拉克听他语气,就知道小王子大概是记恨着他那句话,不由得失笑,亲他心口位置。
到现在为止,对他而言。
萨沙心依然是看不透铅。
克拉克看着窗外喧嚣早晨,时竟有点分不清是梦境还是现实。
对于个失去至亲5年人来说,这种情况,早就变得很少见。
不过,他很快把这种难得安逸错觉,归因于趴在
系统:【检测完毕,是人血。】
他当然知道是血。
没人比他更熟悉这股淡淡腥味。
可他言不发,弯下身去捞水里红披风,拿肥皂慢慢搓干净,再池池换水。
浴缸里淡红水漫出来,漫过小王子白皙脚底,然后又点点被清水稀释。
末又去敲佩铂,跟她详细说小蜘蛛情况。
他觉得托尼2号——不,是真正托尼爸爸,会开始做些什。
然后抬眼,看见挂在墙上披风。
他很喜欢克拉克鲜艳红披风。尤其在阳光底下飘扬样子,薄薄鲜红布料透着光,这让克拉克看起来像天神样耀眼。
萨沙小心翼翼从男人怀里钻出来,抱着那大团有点暗披风,跑到卫生间里,打算给他爹洗洗。
这颗铅心,终有天,可能会变成杀人利器,也可能会变成只为他盛开玫瑰花。
可在那天到来之前。
他想试着等等看,用他灵魂里已经所剩无几、属于曾经那个明日之子温暖,去把这颗心慢慢捂热捂软。
然后向他个人打开。
男人起身,又要去睡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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