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要走,想起什,回头看看那个站在人群中,异常沉默金发少年。
主动走过去,给他递名片,并握手道别。
“嗨,漂亮男孩。刚刚直没来得及介绍自己。叫露易丝·莱恩。”
露易丝微笑着说。
“今天真很感谢你,这是名片。如果未来你有需要用到地方,请联系,绝对全力以赴。”
“是啊。”她轻声喃喃,“超人……确是那种很容易让人爱上他家伙。”
但很快,她又笑起来,笑容里带着丝释然:“不过家那个,可不是那种类型。他就是个超级无趣闷骚眼镜男,是个战地记者,每年出差时间,比们相处时间三倍还多。去年年初说要去东非采访难民,结果还把自己搞成失踪人口,今年才活着回来——真是个笨蛋!要不是看在他给带回这个戒指份上——不过还是个笨蛋。”
念叨起自己未婚夫,先前英姿飒爽女记者,明显就有点止不住话。
最后,还是她自己意识到什,羞赧地看他们眼,赶快闭上嘴巴。
没多久,辆小车风驰电掣冲过来,嘎吱声,刹在女人身边。
阶段青头小子,杀伤力其实还是很强。
露易丝挑挑眉:“当然。”
她掏出手机,顺便不经意般向男孩们展示她手上订婚戒指。
戒指是朵很小玫瑰。
玫瑰竟是由小粒罕见蓝紫色矿石制成——是她眼睛颜色——四周镶满细碎钻石。
不知道为什。
在她握住金发少年手时,她总觉得,少年手特别凉。
像握团软冰似。
她以为是对方在夜风中陪她站久,心里莫名觉得歉疚和怜惜,就下意识用另只手,去捂这只冰凉
个橙红头发、肩上扛着摄像机小青年,上气不接下气地跑过来。
人没到声先到:“露姐!求你你可不可以不要这莽啊露姐!”
露易丝把录音笔扔过去:“明天头条又归。赶紧,叫所有人起来开工。”
相机青年简直要气晕:“你到底有几条命能用来搏头条啊?!”
露易丝撇嘴:“两百条,用完还会刷新。反正出生妈就说过,天生就是个幸运姑娘。”
然后她笑着说:“毕业以后要是想来大都会工作,定要记得联系。定会尽全力帮助你。”
搭讪男生铩羽而归。为缓解尴尬,他讪讪地摸着自己脑袋:
“、相信你先生,肯定像超人样优秀……”
露易丝时没出声。
她轻轻撩起耳边发丝,夜风里,眼神有些许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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