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回去。”冯玲说,“哈姆带来人没找你麻烦吧?”
她昨天就看到那群无所事事伙计跑到城门口看热闹。
拜伦挺起胸膛:“他们才不敢,可是在给超市做事!”
冯玲被拜伦“狐假虎威”样子逗笑
冯玲笑着说:“饿吧?今早吃包子,知道你胃口大,给你拿四个。”
这可不是小笼包,是李姑包大肉包,个有成年女人拳头大小。
拜伦不是第次吃包子,但他还是高兴小小欢呼声。
冯玲忍住去拍拍他头念头,把保温盒递给他。
刚来时候,冯玲完全不能欣赏地精“可爱之处”,地精是墨绿色皮肤,配着棕色头发,哪怕洗得干干净净,看起来都是脏兮兮,而且地精也不像矮人,矮人头发天然卷,走在起时候像只只小绵羊,地精头发则是细软,还容易出油,所以哪怕拜伦隔两天洗次头,睡觉起来头发就油,紧贴着头皮。
上,有时候也有精灵来找他问路——来好几天,精灵们还是不知道该从哪边进山。
好在拜伦并不嫌烦,有人来找他,他才有事做,有事做才不是吃白饭。
早上是最热闹时候,几个族群都要上山打猎,在镇里工作都是之前“血奴”,其他人都还是得靠大山吃饭。
不过矮人们已经在镇子周围开荒,等把杂石杂草全部弄干净,把土地松松,就能先种些生长周期短作物,冬天快结束时候就能种粮食。
说不定以后他们也就不用上山搏命,像人族样,靠种地和圈养牲畜就能活下去。
完全不符合任何时代人类审美。
但相处时间长,冯玲竟然能以欣赏眼光去看待地精。
在这里所有种族中,地精是最弱小,他们唯值得称道是能生,地精生双胞胎是常事,四胞胎都不太少见,而且和其他种族不样。
地精就像大熊猫,孩子刚出生时候只有巴掌大,生长速度很快,大概五六岁就和成年地精体型差不多,虽然只是体型相似,但已经能让奴隶主们挣钱。
因为数量,加上温顺性格,所以在奴隶市场里最多就是地精。
拜伦又送走几波人,他终于有时间喝口水。
于是拜伦从桌子底下拿出个保温瓶,瓶子里是热牛奶,他才喝口,嘴边还带着白边,就看到个熟悉身影朝他走过来。
拜伦把保温杯盖子盖好,急切跳下等着,朝着那人跑过去。
等看清对方脸,拜伦才停下脚步。
“凯丽姐姐。”拜伦跟冯玲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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