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
月色灼灼,烛火惶惶,少年扬起脖颈好似弯白玉。从小被娇养到大,言卿皮肤细腻好似掐就能留下印。他脸颊被酒熏得微红,去吻谢识衣眼睛,红衣退着腰间,露出大片白皙背。
少年腰被灯火渡上层暖光,腰窝如个最惊心动魄邀请。
谢识衣伸出手,扶住他腰,放纵他主动。
夜色漫长,春意无边。
南泽州落雨。
现在想想。
——原来是《情魇》就是个诱饵吗?
以白潇潇视角描述那世发生事,告诉他,他深爱少年在异世被这样践踏。哪怕已经失去全部记忆,忘掉所有情感,言卿闭上眼做梦时候,还是会梦到这个名字。
谢识衣。
谢识衣。
老人逗孩子般,揶揄说:“它想你过来,也得看看那边放不放人啊。”
言卿噎住:“……”
这种两个天道抢小孩感觉是怎回事。
南斗帝君道:“你第二次过来,定是你自己潜意识,自己想过来。”
告别南斗帝君,言卿捡起地上根鸟骨,抱着不得志往外走。
言卿昨晚就主动三秒,后面完全被吃个干干净净。
他精疲力尽,困得要死,怎都不愿意起床。
“还不起床吗?”谢识衣低沉清冷声音想在耳边。
按理来说,他现在还是浮台学生,应该去练剑。
可是言卿不想起床。
言卿捂住自己心,很久低低笑起来:“谢识衣,原来重生,只是因为想见你。”
本就为你而来。
合籍大典时候,言卿喝些酒,谢识衣也被迫喝些酒。洞房花烛,别说谢识衣,言卿也早就憋不住。和喜欢人云欢雨爱,肌肤相亲,无论是何种姿势都是让人沉醉。
加上酒壮人胆,言卿非常主动。在褪去玉冠后,就直接坐到谢识衣腿上。
“幺幺。”
不得志虽然本质是忘川,但它现在是只蝙蝠啊,看着那只鸟骨,只觉得害怕,个劲往言卿袖子里缩。
言卿没理它小动作,只能紧皱眉头,喃喃:“第二次,是自己想过来。”
他突然又想起《情魇》这本书。他当时看到谢识衣死就再也看不下去。
而且看完本书,只记得个人。除谢识衣以外故事,个字没看进去。理智告诉他“这种狗血虐文里就需要深情男配”,但深情男配是谢识衣,却是让他无语很久。说是无语,更像是种烦躁。
最开始他怀疑是魔神阴谋诡计,故意往他脑子里塞这段情节,让他心惊胆颤,怕不小心就来到谢识衣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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