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40章(3 / 5)

陈秘书忙里忙外,帮池月挑衣服,接着去付款,突然觉得自己像陪皇帝给妖妃选衣服大内总管。

下,为什要把自己比作太监啊。

池月默默接受庄白桦好意,最后池月添置身行头,庄白桦买口大锅,再带上订酒,他们在周末时候去往洛府。

洛振铎跟庄白桦不样,原主有很多房产,喜欢住公寓,而洛振铎直和母亲孩子住在家里老宅子里。

独栋院子,城堡豪宅,坐落在城区里,闹中取

庄白桦边走边给陈望使眼色,对池月说:“你是年轻人,帮看看款式,你喜欢什衣服?”

陈秘书在心里小声嘀咕,傻子都看得出来,总裁要给池月买衣服。

池月叹口气,终于在转几家后,指着家店说:“喜欢这样风格。”

庄白桦立马接上话:“这款式太年轻,不适合,反倒适合你,要不进去试试吧。”

话说得太快,听就知道是预先想好,庄白桦演技差得连陈秘书都看不过去,陈秘书不由分说拽着池月进店。

场,“资本主义消费陷阱”有时候也不得不往里跳。

庄白桦本来想让池月长长见识,结果进入商场,池月点惊讶表情都没有,态度自然,完全没有局促。

每次都这样,只有他个人是土老帽。

庄白桦当霸道总裁也有段时间,倒也不会露怯,有秘书和保镖跟着,架势很足。

然后庄白桦见识到口锅能有多贵。

池月眼光还挺时髦,挑家奢侈品品牌服装店,成熟商务人士穿话会有点轻浮,比较适合年轻人。

庄白桦坐在店里,看店员给池月搭衣服,指挥陈秘书上去帮忙。

池月瘦归瘦,但骨架长得好,把旧衣服换下,穿上有设计感衬衫与休闲裤,再加上那张脸,整个人焕然新。

果然人靠衣装,上次池月穿王子服,庄白桦就觉得很不错,这次给池月买新衣服,让他有种打扮孩子乐趣,看着漂亮又帅气池月,他自己也很高兴。

庄白桦完全没发现,在别人眼里,他就是给小情人买衣服、讨小情人欢心金主。

把手是金,涂层是什太空材料,导购吹得天花乱坠,庄白桦闭着眼睛签单:“就这个吧。”

男人买东西般都很快,庄白桦完全可以派助理过来,他亲自来购物中心趟,主要是为池月。

去人家府上做客,总要收拾打理下自己。

庄白桦知道池月自尊心强,装作随意地说:“要看看衣服,你陪起转转吧。”

池月看眼,没有出声。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

排行阅读

叶求索受到好友邀请,参加一档知识竞赛节目,只是录制节目时打了个盹,醒来后发现自己其实是书中的配角,对面女明星是书中女主角,借着这档节目黑了一把她再上位,从此在娱乐圈混得风生水起。真大佬·叶求索:在知识节目黑她?作者逻辑被狗吃了。大佬自然不可能让事情成真,反击同时,顺手帮了一把被男主角踩在脚下当踏脚石的男配角谢溪。凭空掉下对象,并被对象叼走的谢溪:突然快乐。

天下第一金针菇

骑着扫帚去火星
作为一个金针菇精,故墨生活得无忧无虑,自由自在。一次意外中他救了一个少年,单方面的认为他们两人成了至交好友。成为好友后的某一天,少年一剑砍死了想要对他图谋不轨的人。少年愤怒:就这金针菇还想染指你!哼,做梦!故墨:金……金针菇怎么啦?少年震惊:你难道……?静默片刻,少年莫名红了脸:金针菇也没关系,以后我一定会让你舒服的。故墨:……???我把你当兄弟,兄弟你却想x我?
宁霁穿书之后意外觉醒记忆,得知自己是一本万人迷文中的炮灰师尊。为了摆脱原著中早死的命运,宁霁试图打破剧情,却因此惹上麻烦。清净的生活不再,宁霁被迫走上了与书中完全不一样的一条路。好在于风云涌动步步危机之时,幸得一人一直守在身后……

无穷重阻

核动力战列舰
优点放大数百倍,缺点也放大数百倍。最强大的敌人毫不掩饰的出现,且永远不可战胜。那么先活下来再说。
《正红旗下》是老舍自传体长篇小说。著于1961年至1962年。遗憾的是,因当时的文化大革命运动,老舍并未完成,就被迫停笔。

市井之徒

青山埋白骨
孙谚识经营一间小杂货店,生意一般,有点穷酸,一人一狗,一日三餐。一天,店里来了一对兄妹。四五岁的妹妹朗月拿着孙谚识高中的照片,张口就叫:“爸爸!”十八九岁的哥哥朗颂揪扯孙谚识的衣领,张口就骂:“人渣!”大龄未婚单身汉——孙谚识为了证明自己不是抛妻弃子的人渣败类,也为了搞清楚这对兄妹的来历,不得不暂时收留即将流落街头的穷酸兄妹。他本以为会开启一段鸡飞狗跳的糟乱日子,结果却和两人相处得意外和谐。然好景
最新小说: 路人甲和豪门大佬联姻后 乌衣巷 我在狗血文里反虐四个渣攻 第一和做一不可兼得 穿到虫族开局捡垃圾 被宠坏的病美人 匹配到顶级Alpha后马甲掉了 陆队今天真香了吗 你长本事了 笨美人自以为心机深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