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苟小川对他是见钟情,那他对苟小川,则是日久生情那种,而且是随着他们交往越久,解越深刻,感情越深邃。
他发现苟小川大大咧咧外表下,其实有颗极单纯可爱灵魂,他热情又传统,没心没肺又细腻,如果不是苟小川,他都不知道自己也这好。
他明明有那多缺点,苟小川身边那些朋友,个个都很出色,他只不过是个乡下穷小子,无论这社会如何强调人人平等,但人到底是分层次,他有时候甚至觉得自己并不能配上苟小川。
苟小川完全可以找到比他更好男人。而苟小川对他来说,完全是上辈子积攒下来福气,这辈子才能够着他。
但在苟小川心里,他就是最好。
苟小川越解释,他越确定苟小川确实没有把他当做男朋友。
陈卓有些生气,又觉得苟小川也没做错什。
或许他应该更主动点。
他没有直接回学校,继续和苟小川压马路。黑胧胧街道上,他只能听到自己心跳声。两人在走动间碰到起,他心跳,在苟小川抓住他时候达到顶峰。
他当时整个人都像触电样,心头又麻又震,几乎走路都不会,心全是汗。
苟小川和他不样,他感情内敛,苟小川是那种掏心掏肺人,什都要讲出来,且表里如,苟小川说他好,那是打心底觉得他好,有时候陈卓都会被他说动,心想自己如果没有那好,苟小川怎会那爱他呢。
他导师跟他说,个最好爱人,是能带来正能量爱人,段好恋爱关系,会让自己变得更好。他当时听就觉得这话在说苟小川,他本来是个很普通人,苟小川总觉得他好,久而久之,他也觉得自己好起来,自从和苟小川在起以后,他变得越来越自信,也越来越有动力。
接下来其实他都是懵,浑身血液往他身上两个地方涌,黑夜里,唯有怀里苟小川是热,他觉得苟小川那香,那娇小,他几乎能整个包住他,苟小川像个小狗样地亲他,撬开他嘴唇。陈卓再也无法控制自己,循规蹈矩活二十多年他,下子就失控,他紧紧抱住苟小川,瞬间反客为主。
原来亲,嘴是这种感觉啊,男孩子嘴唇怎也这软,这甜,小舌,头也那香。
他像是开腥猫,再也回不去。
爱真奇妙啊,他明明很喜欢苟小川,却又恨他那浪,恨不能狠狠教训他顿,可真要啃他磨他,他又不舍得。
颗心都要碎,又痛又爽,又怜惜又,bao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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