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闻鸣最先坐下来,然后拍拍他旁边椅子:“哥,你坐这儿。”
因为奚正不喜欢他哥,喜欢他,就是因为他身上这点不同。
简闻鸣直都有自己不如他哥心理,倒谈不上自卑,毕竟他光是长相身材都甩这世上百分之九十以上人,他如果再自卑,普通人还怎活。但是从小到大,他基本上都是在他哥光环下长大,就是他爸妈,对他哥要求颇多,对他却几乎没什要求,任由他野蛮生长。他哥哥除没他会玩,别都比他强,成绩比他好,才艺比他多,亲戚朋友也是夸他哥多。
他就是个纨绔子弟,如果家庭条件允许,他更喜欢做自己想做事,快快乐乐自由自在地过辈子,他能开着车跟队跑几个月耐力赛,也能跑到沙漠冰川里去探险,觉得日子这样精彩,辈子才算不虚此行。
奚正说,恋爱结婚,个人有趣不有趣,比优秀不优秀更重要。
他其实是有点认同,就好像普通人找对象,对方车子,房子和事业肯定是非常重要考量因素之,但两个富二代谈婚论嫁,考虑更多则是性格上合不合得来,金钱事业都是点缀。
奚正这次也换身衣服,他来时候穿是商务范正装,这次换个灰色大衣,里头穿件高领黑毛衣,头发也放下来,整个人看着都清秀很多,也显得年轻多。
反倒是周挺,正好反过来,头发梳上去,看着成熟不少。
简闻溪还是贯奢牌简装风格,穿最休闲是简闻鸣,他穿个黑色羽绒服,落座以后,将羽绒服脱,就露出他里头粉红色毛衣。
也就只有他这样白皙肤色和精致相貌,才能把粉色毛衣穿这好看。
他这穿也是有原因,因为奚正和周挺都在,他觉得他跟他哥穿太像,会有种非常诡异尴尬。
奚正对他喜欢,让他愈发有自信。
也不对,他面对奚正,从来都是自信满满。
简闻鸣发现,四人相聚,让他对奚正感觉陡然就升腾起来。
下子莫名其妙就变得炽烈起来。
这微妙心理变化,连他也弄不明白是为什。
所以他穿他行李箱里唯亮色。
奚正说很好看。
这不是废话。
“穿什不好看。这脸蛋,这身材。”他说。
要论气质,他能学他哥八分像,但这种像占容貌酷似便宜,事实上在气质上他差他哥很多,但他也不是毫无优点……这个优点,他还是通过他和奚正之间纠葛才发现……那就是他鲜活,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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