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理德用右手握住长剑,然后把剑柄抵在胸口、把刀刃部位抵在额头上大喊。他动作毫不含糊,而且气势十足。
弗理德挥动长剑动作也十分利落,看来似乎没有忘记穿着笨重盔甲时,应如何使用沉甸甸长剑。
「拿起长枪吧
长剑和长枪状况比盔甲差,长枪矛头更是变得摇摇欲坠。
如果也不修理好这些武器,恐怕很难进行模拟战;罗伦斯边这心想,边走出中庭后,看见名小个子骑士。
罗伦斯不禁看傻眼。原因不仅是弗理德独力就穿上笨重盔甲,还有弗理德模样。
弗理德上半身被泛黑银色盔甲裹起,跨在其脚下不是高大马儿,而是悠哉吃着草羊。
「这是爱羊,爱德华二世!」
弗理德边与罗伦斯起望着盔甲,边这说,其声音明显上扬。
弗理德应该想穿上盔甲想得不得,但在罗伦斯面前,难免有些难为情。
「呃……还差武器呢。宝库里有长枪和长剑,去帮您拿过来吧。您要哪种呢?」
罗伦斯问道。弗理德沉思会儿后,这说:
「帮各拿把长剑和长枪来。」
自己没死。
很多时候都是因为这样状况而在世上存活下来。
听说该死时候,就是遇到村落孩童乱挥木枪也会死。
「好,差不多是这样吧。」
弗理德在最后绑上皮绳时,早已经过中午时刻。
爱德华二世脸无奈地发出「咩~」声。
弗理德想必也明白,自己无论在体力上或技术性上,都难以骑上马背。
不过,弗理德骑在羊身上模样实在太滑稽。
罗伦斯忍不住笑出来后,弗理德也大笑起来,并大声说:「拿长剑来!」
「乃珍菲尔伯爵麾下,向深红色老鹰效忠弗理德·里德梅耶!」
「各把?」
「嗯。来拿长剑,你可以拿长枪吗?」
据说穿着盔甲骑在马背上挥舞长剑动作,就连全身肌肉发达年轻骑士做起来都很吃力。
骑在马背上时多是使用长枪,然后只要握住长枪向前冲就好。
不过,罗伦斯照着弗理德所说,跑趟宝库,拿来长剑和长枪。
此刻羊只和斯图加特感情要好地在寮舍旁吃草,保罗不知道在碉堡后方做什,时而传来雄赳赳叫声。
看着擦得闪闪发亮,同时刻满百战伤痕盔甲,就是路身为商人走来罗伦斯看来,也觉得帅气得让人胸口发热。
怎能够卖掉这盔甲呢?
罗伦斯脑中甚至浮现这般想法。
「这些不知道穿不穿得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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