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叹口气,拿出夹在腋下木板。这块木板上抹层蜡,可以用削尖木棒来写东西。
木板上详细记录他们收集到,村民们关于森林看法。
「这带应该都是比佛利家族森林。这里,嗯……是人们采野麦子地方。」
大麦和燕麦在森林中也有生长,但品质不及人工栽培,因此往往被用来饲喂牲畜或是制作麦酒。
「唔。这个小山包上树不多,太阳光很好,地势也不容易积水。咱应该可以赶走野鹿和野猪,保佑这地方丰收千年。」
赫萝第二天表现出副势头十足模样。但恐怕不是为答谢昨晚丰盛肉食,而是出于不忍丰饶森林遭到破坏义愤。
「喂,赫萝……等等!」
为前往实地确认情况,罗伦斯与鲜少早起赫萝同来到森林中,然而赫萝迈步速度却不得不让他开口。
「汝是怎啦?昨晚喝太多?」
看来在山中行走,技巧似乎比体力更重要。
口气来,闭上窗户。
问题答案不是稍稍思考下就能出来。他需要听听村民们声音,视情况也许还必须要面对村长或是村中长者们。
无论如何,这都超出商人能力范围。采纳各方意见,最终找到个让众人都满意折衷点,这是政治领域。眼下最能依赖,恐怕只有人称贤狼赫萝。
罗伦斯心想着这些,又抱住胳膊叹气起来。
赫萝此时缩成团,紧紧揪着毯子,发出微弱鼾声。
赫萝真身正是寄宿在麦粒中狼,她不会毫无根据地这说。
「有村民觉得,这里树就算砍掉也不会有什影响。」
土地开阔之后,野麦子应该还能生长得更加茂盛。罗伦斯也这想。
「哼,真是大笨驴。」
但赫萝却像是用
在这点上,赫萝脚步正如同狼般轻盈。对区区介旅店主人罗伦斯来说,想追上她实在是太难。
「你才是……咳、咳……别那冲动好不好,」
罗伦斯不住地咳嗽。拿出皮袋喝水时,他看到赫萝红色眼睛正盯着自己。
「咱没有冲动。咱只是觉得,好好森林就这样糟蹋,实在是不应该!」
这就是冲动——但就算罗伦斯出口提醒,大概也不会有用。
「这副模样,也敢自称是贤狼啊。」
望着毛毯中赫萝无忧无虑睡颜,罗伦斯嘴角不禁微笑起来。
他在赫萝脸颊上轻轻吻下,然后吹灭蜡烛,自己也钻进毛毯中。
无论如何,所有事情都从明天才开始。
闭上眼睛后,梦乡随即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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