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是没错……可要是不出海,不到阿提夫港去,其他地方根本就买不到书写工具。」
「这周围不是有不少牛和羊呗?」
她也许是打算用巨大爪子剥下兽皮,然后做成羊皮纸和牛皮纸。
「顺带还有肉吃,真是石二鸟。不过墨水……唉,还是没办法呐。」
「羊皮纸做法,可不知道啊。」
更何况,现在自己还要仰赖那条大尾巴温暖。
就像旅途不可能只有愉快经历样,花费金钱也总是在所难免。
赫萝之所以会缠着罗伦斯,是因为她从旅程开始后便直心情很好,打发闲暇时,总是握着笔杆子。
赫萝寿命有好几百年,但罗伦斯却并非如此。为弥补两人寿命差距,他提议让赫萝记下每天发生故事。因为只要写下足够多故事,多到读完遍就忘开头,那这些快乐回忆就会永不褪色。
这究竟是不是个好主意,罗伦斯不知道。不过,至少赫萝显得很高兴,以至于到可以用沉迷来描述地步。既然如此,罗伦斯也没有必要吝惜花在纸张、墨水以及鹅毛笔上昂贵资金。毕竟金币总是不可能带到另个世界去。
旅途时,罗伦斯连火也生不好,还曾在森林中迷过路。种种事件都让他担心接下来该如何是好,不过现在看起来,愉快旅程应该能继续下去。
罗伦斯满满吸入这安稳祥和空气,忽然发现赫萝把尾巴伸进盖膝毯子里。再没有什东西能比她精心打理毛皮更暖和。
但愿这样时光能永远持续下去——或许是因为自己许下这个商人式随意愿望。
赫萝慢吞吞地,开口说道。
「对,汝呀。」
「汝这个人真没用。」
到处随便乱花钱究竟是谁啊——这句话最终还是被罗伦斯咽回去。赫萝写东西时尾巴晃晃模样看上去
尽管心里明白这点,可罗伦斯终究是个商人。
旅途不过才开始几天,赫萝就因为随心所欲地记下每件事情,很快便用光书写材料。每当想起这件事,罗伦斯就忍不住头疼。
「剥点树皮,然后你用钉子在上面写字怎样?」
赫萝真身是头巨大狼,只要她挥爪,树皮要多少就会有多少。
「大笨驴,树皮又能保存多长时间?」
「嗯?」
「为不把这种乐趣给忘掉,咱想用文字把它记下来,不过——」
她笑眯眯地,倚上罗伦斯肩膀。
「墨水都用光,汝啥时候给咱买新呀?」
赫萝展现出这种纯真笑容时刻,大抵都是心怀着什鬼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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