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面都传说,向潮是为劝回去好好复建才抱着做百个深蹲。其实,是离开队
天空已经不像十几年前那样可以看见无数星斗,但始终有颗明亮地闪耀着。
“因为世锦赛快要来,队里再找不到比更厉害、更有天赋运动员。教练也好,上面领导也好给和父母打很多次电话,意思是大学还能继续读,但作为运动员黄金时期绝不能被浪费。他们想要是奥运冠军,而想要是对手。渐渐,他们也冷淡下去。从开始会亲自到学校来看,到后来周打次电话,个月打次电话,然后他们把重心转移到其他队员身上。其实,有种被抛弃感觉,可偏偏没有回去理由,直到向潮来纠缠。哈哈……那真是纠缠。”
那天,程佩云很认真地上着公共英语课,他长得好看,而且又是世界冠军,经常会有同学坐到他身边跟他搭讪。
有个留着短寸脑袋圆圆像猕猴桃人坐在他身边,明明他穿着套陈旧、领口被洗到泛白运动衣,程佩云却在他身上闻到熟悉又向往味道——被阳光,bao晒过、清爽柠檬味道。
“每次都板着脸不理他,但其实直在留意向潮是不是跟在身后,是不是放弃准备滚回去,向潮越是执着地挑战,就越是恐慌。因为害怕,几个月没有碰过击剑,会惨败在向潮剑下,他会露出‘你也不过如此’表情。他是唯个执着于人,恐惧他失望。”
“你也恐惧他会放弃。你不断地拒绝,他终究会放弃对你挑战,转身离开。”顾萧惟说。
“对。同意和他对战前晚,紧张到睡不着觉。明明和那些世界名将对决时候都能清空自己大脑专注于比赛,但是向潮?这个籍籍无名刚从省里面被选拔上来傻子竟然让睡不着觉。可就是有种预感,他很厉害,他很强,无论他做事多不靠谱、笑起来多傻缺,但就是知道这个人比遇到过所有对手都强大。”
“所以你们第场对决是在大学附近击剑馆里,在快要决出胜负时候,你假装腿伤复发摔倒。”
程佩云已经走到前面,他揣着口袋转过身来,“怀疑你是不是钻进脑子里,阅读记忆。”
“如果是你,应该也会干同样事情。遗憾总是特别美,因为胜负未决,所以向潮才会直挂念你,把你放在心上。你终于成为某个人心目中最重要目标,而不仅仅是‘奥运冠军’这个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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