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哪有那夸张啊。」
她知道成为小说家啦,真令人高兴。
「……只是……有太多话想对你说……不知道该从哪里说起而已。」
直白地说出心声后,爱丽丝瞪大眼,然后害羞地撇
她摘下草帽凑过来,近得鼻尖几乎相触:
「给看清楚,快看!长高六公分耶!」
「啊……啊啊,嗯。」
这说来,当年她好像只到胸前。
「也是会天天进化,没有当年那弱不禁风。现在能拿著十七吋笔电到处跑喔!」
「好久不见。」
「爱丽丝……」
只能叫出她名字。
心脏彷佛直到前刻才想起该泵出新血,注入全身各处活力使指尖阵阵发麻。说不出句话急得缩回窗里,跑到玄关穿上拖鞋冲出走廊,踉跄奔下锈斑斑楼梯,钻过小巷绕进公寓后头。爱丽丝还在那里等。再加把劲赶到她面前,喘得上气不接下气。
近距离仔细看过她脸后,才终于放心。因为她害羞地噘著唇别开眼睛,真是本人。
吧?』
看看天花板,再低头看看膝盖,然后视线回到列在眼前笔电故事上。不在故事里,这是现实。
深深吸口气,费番功夫才将哽在乾涩喉管声音推出来:
「……怎可能会忘啊。」
『那就好。』
这有什好骄傲?笔电本来就是设计给人拿著到处跑啊。
「也会骑脚踏车。」
「是喔……这个就……嗯,这个就真很厉害。」
爱丽丝怀疑地前倾上身,从下方窥视脸说:
「你是怎样,从刚才就怪怪,该不会是个人关在房里写稿生活过太久,忘记怎说话吧?」
「是……是怎样,干嘛只是盯著看啊?说句话来听听嘛。」
她没变,真什也没变。从那天后──过几年啦?她不管怎看,都看不出哪里不样,细数过多少天简直是浪费时间。
「……你怎都没变?」
不小心就老实说出来。爱丽丝突然脸红脖子粗地大骂:
「怎开口就说这种话啊!」
她在电话另端笑笑。
「喂,你现在在哪──」
问到半,想起她第句话。她怎听得见来电铃声?
于是站起来,将窗户与窗帘并拉开,探出身四处查看。草味弥漫热风扑鼻而来,中午大太阳刺得两眼发疼。
最后,在公寓后方那片满是沙砾和枯草空地,发现身穿白色洋装她站在那里。她放下耳边电话,在草帽小小遮荫底下对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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