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他将要转身离去时候,突然看到老板手里鹿毫笔……小混混骁悍,bao戾,扑上去夺过鹿毫笔,把就插碎老板脑壳。
“黑心老板为谋财杀害自己学徒,虽然死有余辜,但他到底是镇上鼎有势力有钱人,小混混被乡贤们判定为杀人犯,流放到野外,在那个时代,野外人烟罕至,遍地都是妖魔,个16岁小混混,只身踏入荒野,几乎就是十死无生。
“但是他活下来,在与个低阶魔兽交战时候,他发现昔日小学徒那些纸上谈兵之术竟然各有各妙处,很快就掌握与各种妖魔战斗技巧,并且悟出吞噬妖魔来增长力量法门,他被故土流放,无处可去,只好四处流浪,边降妖除魔,边积累力量,渐渐,竟然无师自通,成为名降魔师。
“就这样过很多年,他已经声名鹊起,没有人知道他来历,只知道无论多强大妖魔,只要他出手,必然能降伏。他再也不是当年势不如人小混混,天下人都知道,他是最有天赋也最有运气降魔师,人们开始传言,像他这样身战功降魔师,是可以成神,他自己也有些信,虽然谁也没见过所谓神界是什样子,但他满怀期待地想:若成神,是不是就可以复活他小学徒……
“他去当时白邺城,因为很多年前,那个小学徒教他看地图时候,曾经指着这里说:‘白邺城,风水极佳,抱海环山,背靠山麓,俯瞰平原,在这里建城,将成为天下第难攻不落之城。’临出发之前,他先回到故乡那个小镇,找到当初流放他那几个乡贤。就如同个人不会记得自己随手拍死只蚊子般,那几个乡贤也早已经不记得当年那个桀骜,bao戾小混混,他没有直接动手杀人,而是将那几个乡贤关在屋子里,告诉他们,太阳升起时候,只有个人能活着走出屋子,之后事便没有再管,屋子里先是传来相互指责声音,很快便厮打起来,等太阳真升起时候,屋子里已经个活人都没有,他走进门,张黄符劈散满屋恶魂,然后留下满地残尸,悠然去白邺城。
“白邺城这样当世巨城,当真是满城浮华,但他已经不是当年那个不识字小混混,如今他锦衣玉食、优雅雍容,人们都说他定然出身清贵,才有这般华彩照人气度,岂知他根本连半本狗屁圣贤书都没读过。人生如戏,全凭演技,更何况世间俗人们惯会锦上添花——他降妖除魔,那他定胸有乾坤,定高风亮节,定虚怀若谷,定博学多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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