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到个除自己再无他人地方,呼吸才能顺畅起来。
似乎是久而久之,就成现在样子,严重过敏症,过敏原,活人。
凌凤箫身上那缕似有似无冷香将他从回忆中拉出来。
这香很好闻。
大小姐脾气很坏,但毕竟坏光明磊落,坦坦荡荡,每次生气都事出有因,生过气后也不记仇,既不仗势欺人,又不颐指气使,即使是小时候,想必也与那个跋扈小胖子不同。
那时候,他想想从前,很小,还在上小学时候,个人上学,放学,而身边同学全部三三两两聚集在起嬉闹谈笑情形,觉得个人生,其实从很小时候就已经定型。
也不是没有与别人打交道时候,走过过道,前面地面忽然滚下来支铅笔。
过道旁边位子上坐着个趾高气昂小胖子,笑嘻嘻道:“小哑巴,把笔捡起来。”
捡,或没捡,记不得,类似情形发生过太多。
而这个时候,教室里其他人,往往引颈围观。
凌凤箫稍稍勒马,照夜速度略慢下来。
“你不舒服?”
林疏确实有些紧张,右手抓紧照夜漂亮马鬃。
照夜蹭他。
林疏道:“手。”
若非这反应已经深入骨髓,与大小姐和平共处,其实也不是完全不能接受。
林疏就这样默默胡思乱想许久,忽然察觉——他这是在为凌凤箫开脱吗?
为维持与富婆友好关系,居然试图战胜十几年来心理阴影。
林疏都要唾弃自
他捡,便被说:“哎,小哑巴还能听懂话!”
没捡,便有人说:“他不会说话,是不是耳朵也听不见?”
旁边围观人便哄笑起来。
回忆往往模糊,不记得具体细节,只记得那些双眼睛里闪烁着恶意光芒,笑声里全是不善,整座教室浮动着人体热气,那热气像某个丑陋巨大怪物吐息,混杂腥臭气味。
他想离开,离开这些东西,逃得越远越好。
大小姐先是“嗯?”声,而后轻轻收回手臂:“时疏忽,是失礼。”
林疏心道,其实根本不能算是失礼,仅仅是普通碰触而已,原因还是凌凤箫怕他摔下来。古代世界讲究礼法,大小姐又是个姑娘,这样在背后半搂着自己,这样说来,还是自己占人家姑娘便宜。
但凌凤箫若不把手拿开,再走段路,他恐怕要背过气去。
这毛病到底是什时候得,他也说不清楚。
只记得长到十几岁时候,略开些窍,知道这世上人大多群居,自己却无论如何不敢开口向旁人搭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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