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
他买明明是树莓牛奶味。
作者有话要说:You'retheappleofmyeye.
这句话最早要追溯到古英语时期,莎士比亚也常用,是很古老,但是就是有种很古典浪漫(觉得hh)
不是用亚当夏娃那个典故啦hh(而且顺便提圣经里其实并没有指明他俩吃禁果是什种类,是后世误传成苹果)
问他们去哪儿,宋煜说书店,乐知时理所当然地配合。但他出门时候穿是黑衣服,上面粘很多猫毛,十分明显。
“好热,要洗个澡。”乐知时说完跑上楼。
林蓉炫耀着给儿子买东西,替他打包整整个登山包,里面塞得满满当当,不知道以为她在参加收纳比赛。
“你看,这些都很有用,哦对还有些药,要带上。”
“这多,要去开荒吗。”
这里觉得大家理解太靠近情话,其实不是,宋煜不想让乐乐把自己看成是被人收养流浪猫,他对他们全家来说都是非常珍贵,所以才这说(当然你要理解成爱情,可以!反正这对以后不结婚很难收场!)
“小煜!你怎能讽刺伟大母爱?”
“……”
乐知时回到房间,换衣服时候摸摸口袋,摸出来张皱巴巴糖纸,是早上宋煜还给他棒棒糖包装。
丢掉之前,乐知时随意地翻过来看眼,无意中发现什,皱起眉。
“草莓牛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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