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保知道杀人这个行为抵触法律,所以他没有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这件事若是曝光,自己就会遭到警察逮捕,如此势必会给双亲增添不少麻烦。别保知道给爸妈添麻烦是坏事,而且爸妈教过自己不要成为法律傀儡,所以他也没有去自首。
只是从当时他就下定决心:除非用尽切方法都无法阻止坏事发生,否则不会再杀人。
因为处理尸体太麻烦。
最近别保还用球棒打死邻居养两只狗。因为这两只狗经常乱叫,别保曾经三次规劝狗主人,但是主人丝毫没有改进。
当然这种行为在法律上触犯毁损罪,所以他动手时非常小心。特地挑在主人都不在家时候,并且事先准备不在场证明,还确认在没有任何人看到情况下动手。
做。所谓正义、伦理、道德甚至邪恶都只是外界灌输给他情报,他内心从未自发性地产生这种观念,更遑论形成自己价值观。
别保透就是这种人。
之所以会乖乖接受父母亲严格管教,唯原因就是如果不守规矩,父亲体罚会让自己觉得很痛。但是别保从未怀疑父母管教方式不合理,因为爸妈说过做坏事本来就应该受罚,而且他也对这个教诲深信不疑。
对于父母亲管教,他向听从并且忠实遵守,虽然心里从未接纳、理解父母想法,也从未因此感到不满。对于别保来说,判断善恶标准非常单纯——长期下来因为身体疼痛所形成心理反应,还有将好事与坏事具体实例视为基准所进行资料同质性比对。别保切行动都是依据这个准则,而他父母与社会也因此判断他是名正人君子。
光是这样也没什问题,问题是他早已成为法律定义罪犯。
父母亲因为太过理所当然,而没有告诉他毫无理由剥夺生物生命是件坏事。无论理由为何,剥夺人生命都是坏事。
所以他从不把这种行为当成坏事,反而毫不犹豫地去做。
他无法
具体来说——杀人罪起,毁损罪十二起。
犯罪原因是来自父母亲教诲,也就是不要变成法律傀儡。
就别保自身而言,不遵守法律原因很简单,只因为没有人教他遵守法律。
高中二年级时,别保班上名女同学遭到某名男同学欺负,当时别保曾经公然指责施虐者,但是他并未因此停手,反而变本加厉。
由于别保学过虐待是坏事,为阻止那位男同学继续做坏事,别保在某个假日把男同学叫到自己家里,用球棒打他头十六下将他杀害,尸体如今还埋在别保家后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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